→ marmalade : …..... 10/27 17:43
推 wyytw : 好家在 10/27 18:33
推 smallkop : 很猛 10/27 19:21
→ AppleAlice : 最後一段才是重點阿,她如果是那麼硬氣能夠發現有曖 10/27 19:30
推 Chricey : 精胺酸睡前吃 10/27 22:18→ AppleAlice : 昧就能叫配偶把小三約出來,配偶跟小三還真的願意來 10/27 19:30
→ AppleAlice : 又願意簽切結書的人,今天也不會搞成這樣 10/27 19:31
所以說她只有吞忍跟離婚兩條路呀~
推給個性軟弱,給你甚麼解法都沒用!只能不斷重複悲劇~
→ AppleAlice : 會上法院要二三十萬那種可悲數字的人,通常也是在家 10/27 19:31
推 Chricey : 魚油功效 10/27 23:44→ AppleAlice : 中相對沒話語權被另一半吃死死的啦,如果可以誰不想 10/27 19:32
→ AppleAlice : 抓到外遇要對方淨身出戶或財產分一半來? 10/27 19:32
現代除非特殊情況誰跟你淨身出戶?
至於財產分一半.本來婚後財產就是一人一半沒什麼好特別強調的,除非你肖想對方的婚前財產或者繼承的財產!
推 RoseChiu101 : 切結書先寫起來 保護自己 10/27 22:01
推 Kroner : 苦瓜胜肽功效 10/27 23:45推 abby2007 : 同意四樓講的 10/27 22:07
→ wn7158 : 問題是,只是半夜聊天,你沒抓到聊什麼侵害配偶權 10/27 22:18
→ wn7158 : 的話題,誰要跟你簽切書 10/27 22:18
推 Kroner : 蔓越莓功效 10/28 04:41→ wn7158 : 大不了,就學上面篇的言論,自己搬家分居,我看你 10/27 22:19
→ wn7158 : 還能威脅什麼 10/27 22:19
重點就是對方有沒有挽回的意願啊,沒有挽回的意願本來就沒啥好說的
還分居個屁?直接去辦離婚就好,這世界本來就是不要的最大~
※ 編輯: jamo (36.231.69.145 臺灣), 10/27/2024 23:16:32
推 marah : 現在就算家暴或外遇 跟財產分配也沒有關係 頂多告 10/27 23:44
推 Kroner : 苦瓜胜肽副作用 10/28 04:43→ marah : 傷害或侵害配偶拿點賠償 沒有淨身出戶這種事 除非 10/27 23:44
→ marah : 當事人自己願意 10/27 23:44
→ marah : 她連手機都看不到了 陪偶根本不受她控制 10/27 23:45
推 Kroner : 鋅的功效 10/28 04:47→ AppleAlice : 我的意思就是你這篇根本就是講爽的,原po根本硬不起 10/28 00:33
→ AppleAlice : 來,老公哪會甩她簽什麼切結書,遑論約對方出來 10/28 00:34
噓 floraiku : 笑死,怎麼以為另一半和對方會理妳?還半夜約出來? 10/28 04:41
推 Chricey : uc2 10/28 10:00→ floraiku : 簽切結書?幻想太多了。沒證據妳要告上法院離婚也會 10/28 04:41
→ floraiku : 敗訴的 10/28 04:41
→ floraiku : 另一半如果擺爛就是不簽離婚,妳也拿他沒輒的,以為 10/28 04:43
推 Kroner : 維他命c什麼時候吃 11/09 08:32→ floraiku : 要離婚這麼簡單喔。 10/28 04:43
→ floraiku : 還這世界就是不要的人最大 xD 10/28 04:43
噓 floraiku : 網路隨便講講都很簡單,現實生活中這樣搞根本不會有 10/28 04:47
→ floraiku : 人理妳 10/28 04:47
噓 zxcchiou : 可笑 屁話一大堆 你以為哪位? 女生根本懶得理你 10/28 09:17
噓 YGOholic : 沒有婚變證據,不是你想離就可以離婚的,對方多的是 10/28 10:00
→ YGOholic : 虛耗她人生的手段。 10/28 10:00
→ YGOholic : 簽切結書這段可以當小說梗用,現實沒這麼簡單。 10/28 10:00
推 wanting1203 : 沒錯,個人隱私不是這樣亂用的,結婚就是兩人合一, 11/09 08:32
→ wanting1203 : 什麼屁話個人隱私。 11/09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