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b版禁止張貼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勞基法」與其他法律之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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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各位資方配合遵守。
【公司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
【工作職缺】
人事室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工作內容】
(一)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徵求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並能依業務需要作業。
(三)個性熱心服務,善於溝通協調,工作細心謹慎。
(四)具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桃源街21號
【工作時間】
上午8:30(彈性上班8:00-9:00)至下午5:30(彈性下班5:00-6:00)
午休12:30-13:30
【月休】
周休二日
【公司福利】
國民旅遊卡補助
年終工作獎金
【薪資範圍】
每月支給報酬薪點280點,新臺幣37,800元。
【需求人數】
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錄取候補若干名。
【聯絡人/連絡方式】
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14-6881分機2294陳小姐。
【其他備註】
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或僱用原因消滅前一日止。
應徵方式:請參本署網站公告 https://reurl.cc/nv78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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