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acher
由於現在才看到我這篇文轉到這裡,晚了許久才看到推文。 有關推文提為何兩方不能在法院上處理這一點,我稍微做個補充。 在約三年多前 (2020/6/19) 起,兒童犯罪行為人已不可進入司法程序。 「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部分條文19日施行,未滿12歲兒童全面除罪化,兒童 未來犯下刑案,將不再送進法院,而警察機關一旦接獲報案,行為人若是兒童, 則應通知學校及家長前來處理,不得進入司法程序 自由時報 / 吳政峰記者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109 年 6 月 19 日,「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部分條文施行,未滿 12歲兒童 「全面除罪化」,兒童未來犯下刑案,將不再送進法院,而警察機關一旦接獲報 案,行為人若是兒童,則應通知學校及家長前來處理,不得進入司法程序。所以 如果是韓劇中「少年法庭」 13 歲以下兒童殺人分屍案件,在台灣 12 歲以下兒 童犯之是「不罰」的。 太宇法律事務所 / 徐惠珍律師 輕鬆搞懂少年犯罪事件 https://www.taiyulaw.com/news/details.php?id=14529 換言之,若發生吳曉蕙命案 (國小老師慘遭猥褻與殺害),那名 11 歲主謀放到現在是不罰 的,警察抓到犯人後要通知學校與家長前來處理。 關鍵字遮起來,我還以為是什麼復仇大戲,主角要幫同伴復仇。喔,不!兇手是不罰的,你 的工作是當個聖母以愛感化他!! 即便是修法前的前科,也要銷毀,當作沒這回事。 而從犯罪類型來說,前3名分為竊盜、妨害性自主、傷害罪,以2018年的統計來 看,分為87件(2名安置)、43件、19件。另外,19日起,兒童的前科紀錄及有 關資料將全數塗銷 自由時報 / 吳政峰記者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當然你是可以跟監護人究責啦!但我想多半會是以下這樣: 兒童觸法且原生家庭已失去輔導教育功能,「少年法庭」法官原可依少事法裁定 安置,而未來這類案件不再進入司法系統,責任即回歸到監護人肩上,監護人如 認為無法負起較佳的教養責任,可通報所屬縣市政府,由社政單位進行緊急安置 ,超過96小時的話,則報請「家事法庭」裁定通常安置,期限最長可到成年(20 歲)。 自由時報 / 吳政峰記者 6/19起未滿12歲兒童刑法除罪化 犯案改通知學校處理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199484 撫慰受害當事人 & 促使加害人改善,沒想到有一天要老師們同時肩負這兩種責任... 做老師的「不能只是教書」,嗯,還真的是這樣呢!! -- 聽音樂都 wav 看影片都 avi 看圖檔都 bmp 拍張照都 raw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98.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691077630.A.870.html ※ 編輯: Glamsight (114.44.98.216 臺灣), 08/03/2023 23:48:08
JumpWay : 所以這件事只能不了了之了嗎? 08/04 00:21
我想應該只能要對方花錢解決 家長或能以民事求償方式要求對方家長賠償醫療費用 (花多少賠多少) 而精神撫慰金需要證明不法侵害他人法益 (證明難度差異) 但由於刑事不定罪,可能導致受害家長比較難維護其權益。 根據新聞說明,警察的工作是通知校方與家長。 換言之,主要的調查蒐證工作很有可能會是丟給校方與家長自己處理。 同時,法官可能對在刑事上屬重大案件的證據持較保守的態度——畢竟該證據非經警檢等 正式單位蒐證。 (純個人猜測) 即便警察能進行協助 (如果法律允許的話),警察在調查上應該也很沒動力。 (不定罪 = 沒績效 應該就是做開心的?) 個人是覺得老師們要自求多福? (一方家長對於結果處理不滿意,每天來學校找老師麻煩) ※ 編輯: Glamsight (114.44.98.216 臺灣), 08/04/2023 01:01:38
newererw : 執政者修法 讓教育越來越無力化 08/04 01:41
QAQ
shamalu : 就做事做半套呀,除罪化,然後配套的人力經費遲遲 08/04 02:05
shamalu : 不到,責任就通通丟給最軟的基層 08/04 02:06
有撥經費就很好了,不要太不滿 UwU
swordmr20 : 想到最近有位女生也是被國小生性騷擾 不知道後來 08/04 02:11
Kroner :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08/04 02:11
swordmr20 : 處理的怎麼樣了 08/04 02:11
如果只能在校內處理的話...只好請女學生自己考慮要不要轉學了吧...
knnp : 六月時國小男童追打女生,又踢又踹到門口被監視器 08/04 07:46
knnp : 錄下來的,不知道後續如何了 08/04 07:46
小時打打,大有八九
Frobel : 輔導室聊幾次結案吧,父母花錢賠民事,學生沒任何 08/04 10:19
Chricey : 吃過關節保健品,都沒什麼效果,有推薦的牌子嗎? 08/04 10:19
Frobel : 懲處 08/04 10:19
然後學習到有錢愛怎樣就怎樣 (而且還不用多少錢) ※ 編輯: Glamsight (114.44.108.41 臺灣), 08/04/2023 12:26:35
mitsurogi : 不會啦,無敵星星只能吃到12歲,所以想幹嘛要趁國 08/04 13:03
mitsurogi : 小畢業前完成喔~啾咪 08/04 13:03
驚天地,泣鬼神。 怕.jpg ※ 編輯: Glamsight (114.44.108.41 臺灣), 08/04/2023 14:30:13
lokoo : 無敵星星不是到14歲嗎?? 08/04 17:46
Kroner : 我阿嬤說吃豬腳補關節,豬腳吃起來 08/04 17:46
簡單說,未滿 12 歲新增 真·超級·無敵星星,以前的未滿 14 歲無敵星星還是存在。請 見下方補充。 3. 如果12歲以上未滿18歲少年,所犯為殺人罪,又應該如何處罰呢? (一)這時候要區分 12 歲以上未滿 14 歲仍由少年法庭審理。 (二)14 歲以上未滿 18 歲,則由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少年觸犯刑罰 法律,且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 察官︰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二、事件繫屬後已 滿二十歲者。或者是「少年法院依調查之結果,認犯罪情節重大,參酌 其品行、性格、經歷等情狀,以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者,得以裁定移送於 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三)以上稱為「少年刑事案件」,要直接移送給刑事庭檢察官依法偵辦。 太宇法律事務所 / 徐惠珍律師 輕鬆搞懂少年犯罪事件 https://www.taiyulaw.com/news/details.php?id=14529 ※ 編輯: Glamsight (114.44.108.41 臺灣), 08/04/2023 18:21:40
qwe123456460: 不能只教書,但管得太多會惹事上身 08/04 19:04
慘 QAQ ※ 編輯: Glamsight (114.44.108.41 臺灣), 08/05/2023 23:23:23
a9628806 : 以後現場就是消極處理 08/06 1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