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SP2_Basket
[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basketballTW NanashiMumei Pash97143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水桶7天,尚未有公告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1bGJF_1D(SP1_Basket)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解除水桶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小組你好 我想針對板主NanashiMumei刪除我的文章一事,提出幾點需要你來幫忙澄清。 首先,板主認為我「觸到神經」來判斷我的言論是影射,這是主觀感受,不應成為評判的 標準。版規應該是客觀的,應遠離個人情緒。 其次,關於我使用「#有點意思」,這是PLG的官方口號,我在這裡的使用純粹是引用,沒 有其他意圖。如果這樣也不行,那我就不知道怎麼發言了。 至於板主說我的文章沒有主旨,顯然忽略了我試圖指出兼職裁判判決不當的部分。我們應 該享有言論自由,不需要對每條推文都解釋清楚,特別是當它們沒有違反任何版規的時候 。 最重要的是,板主在沒給我解釋的機會下就刪了我的文章,現在來問我為什麼不解釋,這 不是很矛盾嗎? 所以,我想請小組長幫我釐清明確指出,我具體哪一句話違反了哪條版規。 如果板主的決定是基於個人情緒,我認為這樣的判決有失公允。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引用的內容 #1a3VsqI4(basketballTW) #1aHA1srS (basketballTW) plg第二季的口號 https://i.imgur.com/nC4TuoP.png
台灣高院分享具參考價值裁判要旨 https://tinyurl.com/pdcje5vx 白話文 當談到"禁止的「意見表達」"時,指的是法律上不容許的那些評論,尤其是那些意圖損害 他人名譽的。根據"合理評論原則",這樣的評論被限制了。該原則承認如果評論是基於事 實,且動機不是僅僅為了損害某人名譽,即使這些評論可能對被評論者不利,它們仍然是 可接受的。此外,合理的評論應該是對那些公眾有興趣或者影響到公眾的事務進行適當的 評論。總的來說,法律旨在防止的是那些單純意在損害他人名譽而不是進行有根據的公共 討論的言論。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5.48.23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2_Basket/M.1698822149.A.46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