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oanzkow (星浪)》之銘言:
: [Ⅰ] 申訴對象:(請於下一行說明看板名稱及板主代號)
: basketballTW板,ZIDENS板主
: [Ⅱ] 申訴人所受板務之處分:(請於下一行附上板主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 3650天水桶 文章代碼(AID): #1atSGRfy (basketballTW)
: [Ⅲ] 申訴人溝通層級之提案:(請於下一行附上溝通層級提案之文章代碼)
: 文章代碼(AID): #1asxtX9Z (SP1_Basket)
: [Ⅳ] 申訴人之主張:(請於下一行以一句話簡要說明)
: 減輕本人十年水桶判決,並協助組長群重新設立累犯時間斷限,以及完善累犯制度次數之提醒
: [Ⅴ] 申訴理由及說明:(請於下一行進行陳述)
: 與板主群之討論和對答,已詳見於SP1_Basket版
: 文章代碼(AID): #1asxtX9Z (SP1_Basket)
: 請小組長檢覈我之主張與兩造想法
: 針對制度之疑慮和對使用者之不公,已於同板提出
: 文章代碼(AID): #1at36uyx (SP1_Basket)
: 群組長亦於同板下針對該疑慮有所回應,並說會請諸小群長檢討目前各板之相關累犯制度
: 文章代碼(AID): #1at5yzU6 (SP1_Basket)
: 在此筆者還是簡單再復述一些重點,筆者使用批踢踢長達十幾年近二十年
: 從年輕時期使用到現在,十幾年前批踢踢最重之懲罰亦是3650天
: 即便當年以十年水桶,至今日也已放出
: 且十幾年時間可讓人從高中到唸完研究所出社會多年
: 每位使用者歷經時間變化,在使用習慣上皆會有改變及修正調整
: 而經過十幾年的時間,若新的違規沒在公告提醒該累計次數
: 那使用者是不可能去記得這十幾年來正確的次數,且易有可能跟其他板之混淆
: 依照這次累犯所累計七次,有三犯是在2013年之前
: 用此橫跨幅度之大之統計,以及資訊不透明的情況下,用長達13年計7次而至2023年
: 判決水桶十年,對筆者而言非是一個公允判決
: 批踢踢多數看板對於累犯之統計,都已有時間斷限,以三年或五年為一個週期
: 組長群在SP1板與筆者溝通過程中,除了表達就現行目前板規,當如此判決外
: 另外也同意筆者所說,這個累犯時間斷限該有個調整
: 因此筆者也同意板主是秉公處理
: 惟依目前現行制度對本人判罰過重的情形
: 所以小組長通盤檢視這次判決,從情理法各面向斟酌衡量,從輕發落
: 減緩筆者之水桶期限,並協助板主群周詳累犯制度之完善
: 感謝您
: [Ⅵ] 申訴文件之附註(若無法提供申訴文件,請於下一行說明原因)
: 文章代碼(AID): #1asxtX9Z (SP1_Bask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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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3.246.6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P2_Basket/M.1692457612.A.A6E.html
※ sckennytang: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8/19 23:07
請basketballTW板ZIDENS板主就本案違規次數計算以及basketballTW板現今的累犯制度,
做個詳細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