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Marginalman
※ 引述《zenice (阿排)》之銘言: : ※ 引述《an94mod0 (灯露家的小蠟燭)》之銘言: : : 對ㄚ : : 你自己也知道板規沒講 : : 板規就沒講你還桶 : : 這不就是亂桶 : (4) 無意義字/贅字最多5字,若板主認為不得算做文章字數的文字, : 此處所指之無意義字/贅字包含但不限於重複文字、無意義文字、非自行創作文字 : (如:複製他人推文、引文)、狀聲詞,板主得自行認定。 : 簽名檔不就算是無意義文字 : 還是你會把簽名檔算進15字的有意義文字裡面 : 我回文就空白的 不就是簽名檔嗎 : 不然我還要特別去分辨你是真的簽名還是手打出來的嗎 板主得自行認定這板規就是叫你用眼睛看 不是叫你偷懶發明一個按y沒字就是沒字的機械標準欸 姆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28.141.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arginalman/M.1725551921.A.EF8.html
nh507121: 確實 09/05 23:59
QQaqua: 偷懶正當化 09/06 00:00
zenice: 我認定的標準就是回文有沒有 對ㄚ 09/06 00:00
a5WaGyu: 用回文判定不行嗎 09/06 00:00
Chricey: b群功效 09/06 00:00
zenice: 他沒有說不行 前面有這個判例我為什麼不能沿用 09/06 00:00
diefish5566: 那就是偷懶啊 09/06 00:00
Cunningham02: 打架 09/06 00:01
Kroner: 維生素b 09/06 00:01
a5WaGyu: 蛤:o 09/06 00:01
diefish5566: 連我國法律都沒判立了 判決本來就僅供參考 09/06 00:01
amsmsk: 不是ㄚ 他如果說看完覺得不是會比較接受嗎 09/06 00:01
Kroner: UC2 09/06 00:01
zenice: 我有整篇看完ㄚ 但用這方式當標準就叫偷懶嗎 09/06 00:05
NPttnoob: 是 09/06 00:06
nh507121: 這篇回了 #1csTFx6R 怎麼四刃阿北這篇不回 09/06 00:06
Kroner: GABA 09/06 00:06
nh507121: 不能用--當表情符號喔 09/06 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