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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irrormedia.mg/story/20240502edi003 時事 2024.05.02 09:49 臺北時間 捷運有人亮刀?竟是老翁「削桂竹筍」 北市議員幫申訴:沒過就幫繳罰款 台北捷運傳出有人在車廂內亮刀,原來是務農的老翁在削剛採收的桂竹筍。(翻攝畫面) 陳凱俊 台北市警局捷運警察隊指出,上個月22日傍晚6點左右,接獲通報有旅客在車廂內亮刀, 經了解是一名務農的老翁在搭車期間,拿出菜刀將剛採收的兩袋桂竹筍當場削了起來。捷 警依法開罰1萬元,台北市議員陳怡君表示,她將幫這名老翁寫申訴書,「沒過的話我幫 他罰好了」。 台北捷運日前傳出有旅客在車廂內亮刀,捷警獲報後前往了解,原來是一名老翁帶著自己 剛採收的兩大袋桂竹筍,從淡水站上車,要前往台北車站,但因為車程時間較長,老翁索 性坐在車廂地板上,拿出隨身攜帶的菜刀,開始削起桂竹筍。 站務人員接獲旅客反映後,通知捷警到場,老翁看到警方前來才知道自己因為不諳法令, 闖下大禍。捷警告誡老翁,切勿再攜帶危險物品並於搭乘捷運時使用,並表示其已違反《 大眾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規定,裁罰新台幣1萬元。 媒體人謝曜州在臉書分享此事,感嘆這名7旬老翁已經這把年紀了,還要千里迢迢賣竹筍 ,實屬艱苦人,「但違規就是得罰,世上苦人、弱勢真多。」 不少人留言為老翁叫屈,市議員陳怡君也現身貼文下方留言表示,她會了解看看有沒有機 會幫忙,「看了好難過」。隨後她也在了解案情後進一步回應指出,將在質詢完後幫這名 阿伯寫申訴書,「沒過的話我幫他罰好了。謝謝你讓我看到這則。」 更新時間|2024.05.02 09:49 臺北時間 -- 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50-1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一、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路線、場、站或車輛內。 二、任意操控站、車設備或妨礙行車、電力或安全系統設備正常運作。 三、違反第四十四條第三項規定,未經天橋或地下道,跨越完全獨立專用路權之大眾捷運 系統路線。 有前項情形之一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規定。 未滿十四歲之人,因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監督不周,致違反第一項規定時,處罰其法定 代理人或監護人。 --    動木萬萬辛麟六科大忠南中  松大劍西港文內大葫東軟展    物 芳芳  張技 孝京山  山 南    湖  體覽    園 社醫  犁大 復東國  機 路    公  園館    站柵區院亥光站樓安興路中  場直站湖漧德湖園洲湖區站    ○○○○○○○←→○○○○○○○○台北捷運柵湖線 (台北捷運木柵線←→台北捷運內湖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7.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RT/M.1714651145.A.391.html
SmileLee20: 原來法律是最低一萬 最高一百萬@@ 這條有點重!!! 05/02 19:59
SmileLee20: 未經許可攜帶經公告之危險或易燃物進入大眾捷運系統 05/02 20:00
SmileLee20: 民意代表幫助弱勢 苦民所苦 為民喉舌 感恩!!! 05/02 20:00
SmileLee20: 如果法規能修訂的 對於初犯或過失犯或是無心犯減免 05/02 20:01
SmileLee20: 也許就更好了@@ 05/02 20:02
Chricey: 葉黃素功效 05/02 20:13
p47603986: 那就請有愛心的議員幫忙付吧 05/02 20:08
Lukechao: 那就請議員幫忙付吧+1 然後下次記得順便幫一些酒駕仔說 05/02 20:12
Lukechao: 不知道不行的繳罰款喔 05/02 20:12
TPDC: 到時候變成削竹筍列車 05/02 20:13
Kroner: 維生素C 05/02 20:40
mon818nom: 苦個屁 05/02 20:14
baddaddy: 誰選的議員== 05/02 20:33
zaoplzaopl: 知道了 以後有什麼違規都是初犯無心犯 找議員幫忙寫 05/02 20:40
zaoplzaopl: 申訴就好 05/02 20:40
Chricey: 維生素C 05/02 22:07
CavendishJr: 別鬧了,這種行為不值得鼓勵好嗎 05/02 21:30
Yenfu35: 回baddaddy,陳怡君是中山大同選區的議員,所以是設籍中 05/02 22:05
Yenfu35: 山、大同兩區的台北市民選的。 05/02 22:05
hayden218: 申訴書不是誰都可以寫嗎 05/02 22:07
Kroner: 維生素C功效 05/03 03:46
ckTHU: 比較好奇 50-1 條經公告之危險物,這個公告在哪? 05/02 22:34
Answerme: 偶有捷運飲食者尚且能勸導代替開罰,何況老農 05/02 22:34
kenro: 議員幫忙付吧,該罰也是要罰 05/02 23:30
cobras638: 該罰也是要罰 05/03 03:46
Kroner: 益生菌 05/03 16:50
cherrybabe: 感謝優質議員示範人間處處有溫情 05/03 11:52
LabInfo: 照這規定,帶消毒用酒精(易燃物)上捷運是不是也要罰? 05/03 13:25
MiaoXin: 去申請就可以每趟都削竹筍了 05/03 14:16
K01PTT: 山老鼠的會不會也去申請,當個帶刀的男人且是開山刀 05/03 16:50
Kroner: 瑪卡功效 05/06 11:36
kenro: 少在那亂引申,故意裝不知道幹嘛 05/03 23:29
a103232: 公告在網站以及車站內都可以看到 05/06 11:30
a103232: 而且去申訴有不代表會過,沒過更不代表有議員要幫你付罰 05/06 11:36
a103232: 款 05/06 11:36
Kroner: 益生菌 05/06 11:36
ckTHU: 公告只有看到禁止攜帶危險物品與易燃物,卻不說明什麼不准 05/06 11:58
ckTHU: 攜帶,就算是航線登機前也會正面表列不准攜帶的物品 05/06 11:59
ckTHU: 看到這種真的覺得連消毒酒精、修眉刀美甲尖銳物是不是都算? 05/06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