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strayzip: 有T的原本就要收回 06/22 13:13
→ astrayzip: 前市長能把T字尾搞到有爭議真的很屌 06/22 13:14
→ labell: 問題這搶民間機構蓋的沒不當得利? 06/22 15:32
→ labell: 至少興建費用須歸還 不然簽約時程根本沒到 06/22 15:33
推 Chricey: 律巨人 06/23 16:44→ CrossroadMEI: 簽約時程就到了啊 只是沒續約而已 06/22 15:38
→ CrossroadMEI: 然後什麼不當得利 你要不要看你在共三小 土地還有 06/22 15:38
→ CrossroadMEI: 主建物是政府的欸 06/22 15:38
推 Kroner: 葉黃素 06/23 17:21→ alin1028: 笑死,自己蠢到幫別人裝修房子,然後強迫屋主要買單付 06/22 17:10
→ alin1028: 錢? 06/22 17:10
→ alin1028: 房客自己蠢到幫屋主裝修房子 06/22 17:12
推 Chricey: 律巨人 06/23 23:49→ hurompton: 租房子來加蓋,就可以變成租客的房子,這樣誰敢出租? 06/22 17:22
→ your0207: 請問某人是法律還是合約專家嗎?不要一直用這種看似自 06/22 17:35
→ your0207: 問自答的方式硬創作問題 06/22 17:35
推 Kroner: 魚油功效 06/24 10:18推 stupidboyu: 別這樣 無腦的小動物特別會找碴 尤其又是自戴濾色瞳 06/23 00:00
→ stupidboyu: 孔的情況下 黨意優先於法律哦 06/23 00:00
推 a1047859: 送別人禮物,卻叫他付禮物錢,不付就把禮物收走,有誰 06/23 00:21
推 Chricey: 離婚 小孩 06/24 14:02→ a1047859: 求你送嗎? 06/23 00:21
推 coffeemilk: 先說我其實很喜歡net他們的公益形象,但講實在話這個c 06/23 03:25
→ coffeemilk: ase,Net真的是站不住腳就是,也期待後面Net 告市府的 06/23 03:25
推 Chricey: 苦瓜胜肽功效 06/24 14:05→ coffeemilk: 判決,企業要經營,條約還是法條法律上自己還是要看清 06/23 03:25
→ coffeemilk: 楚,做這種蠢事當企業決策者有很大問題 06/23 03:25
推 CrossroadMEI: 沒有 是NET已經租霸成性 以為基隆市府跟以前西門町 06/23 06:00
推 Kroner: 葉黃素功效 06/25 19:32→ CrossroadMEI: 一樣可以放任他們白租5年才強制執行 直接攆走了 06/23 06:00
推 smena: 去罵私人公司就中了林右昌下懷了,明明問題是他不知道講了 06/23 08:59
→ smena: 什麼讓net把錢拿出來 06/23 08:59
→ smena: 這個案子很明顯就是林右昌的幕僚不知道哪個聰明人找到漏洞 06/23 09:01
→ smena: 表了私人公司一輪卻覺得基隆人都是白癡沒有人覺得這樣不合 06/23 09:01
→ smena: 理 06/23 09:01
→ lesnaree2: 看net要不要轉污點證人告發林右昌,但是他們利益勾結 06/23 09:04
→ lesnaree2: 至此,已經是不可能的事了 06/23 09:04
推 smena: 真的讓人不寒而慄,林右昌這個人還有什麼誠信可言,搞一個 06/23 09:07
→ smena: 大公司輕鬆寫意 06/23 09:07
噓 okumori: 本來對NET有好感的 現在完全不想買 06/23 11:06
→ labell: 誰蓋的 06/23 16:25
→ labell: 大日還在上訴 06/23 16:25
推 Oilchicken: 問你啊 誰蓋的 06/23 16:28
→ cloverfan: 好好笑,誰蓋的,法官都說得很清楚,按照促參所有權就 06/23 16:44
→ cloverfan: 是基隆市政府的,沒想到有人支持放棄國家所有物 06/23 16:44
推 alin1028: 外縣市民眾為了挺罷樑,竟然白癡到贊成企業可以合理侵 06/23 17:20
→ alin1028: 占市民財產?這除了腦袋有病,還豬狗不如 06/23 17:21
→ your0207: 你還在問問題喔,不懂就去學,社會不需要隨意添亂的 06/23 19:56
推 waldo870: 本來是支持net,但看到這租霸就不支持了 06/23 23:47
→ waldo870: 正常應該是2房東跟1房東訴訟,真的誇張 06/23 23:49
→ addy2417: 2到4樓拆了吧 06/24 06:20
推 TCPai: 但很詭異啊,NET知道自己沒產權還去增建?增建的時候難道 06/24 10:18
→ TCPai: 不用市府發照?市府不可能不知情 06/24 10:18
→ smena: 最詭異的是net只是路人甲,他沒有任何權利義務蓋房子 06/24 11:32
→ money5566: 對市府而言,增建是大日來要求的,而市府同意增建的合 06/24 14:02
→ money5566: 約有寫明增建後建物納入OT範圍,且增建費用由大日自行 06/24 14:02
→ money5566: 出資,NET就只是大日的合作夥伴 06/24 14:02
→ money5566: 最後為啥大日該出資變成由NET出,要看NET跟大日之間怎 06/24 14:04
→ money5566: 麼簽合約的,或是林找NET跟大日合作有私下口頭說了啥 06/24 14:05
推 hotanger: 快去檢舉吧 06/25 16:27
推 smena: 檢舉不是用在這種事情上,政治人物的政權是選民決定不是法 06/25 19:32
→ smena: 官決定 06/25 1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