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isu2718: 國泰也遇過~連開刀醫師也很無言~申訴後也沒說什麼就賠了 08/11 13:06
推 wishling: 我同事有個客戶跟你幾乎一樣的狀況,但他不是中壽。保額 08/11 13:07
→ wishling: 一樣 400 萬,一樣是精神疾病,他還保了五年呢!拒賠原 08/11 13:07
→ wishling: 因也是外部醫師認為不到核發重大傷病的標準,目前這件也 08/11 13:07
→ wishling: 還在評議中心。保險公司挖出他投保前四個月看了家醫科認 08/11 13:07
→ wishling: 為是有問題的投保。 08/11 13:08
→ withcloud: 金額那麼大,不訴訟嗎? 08/11 13:42
→ nunu617: 請問大大有推薦的律師嗎? 08/11 13:51
→ nunu617: 願意付費諮詢 08/11 13:51
→ nunu617: 真的快要抓狂了 08/11 13:51
→ Tutan: 先送評議再說吧,如果連評議都過不了也不用找律師了 08/11 14:11
→ dopeyaeen: 精神疾病現在到處都有,感覺要理賠越來越難了 08/11 14:13
→ Jin63916: 就申訴啊,不然你要放棄?申訴要錢嗎? 08/11 14:52
推 zivking: 申訴也是要具理由,不然申訴幹嘛? 08/11 14:55
→ hunchisin: 那以後看醫生都掛保險公司的醫生號 08/11 15:36
推 red1986: 不是認卡...這個拒賠理由真瞎。 08/11 16:31
推 nuwai57: 因為你的理賠金額太高,保險公司吃定你沒有時間處理不會 08/11 17:38
→ nuwai57: 處理。寧願先拒賠,能少一個就是一個就是賺,人家是公司 08/11 17:38
→ nuwai57: 是組織。你一個人很難對付 08/11 17:38
→ zivking: 樓上說的是賽局理論耶 08/11 17:46
推 mirican: 哇靠,跟我一個客戶一樣也是中國人壽。我的客戶是思覺失 08/11 17:52
→ mirican: 調也是拿到重大傷病卡,中壽也是說聘請的醫師認為不到重 08/11 17:52
→ mirican: 大傷病的程度…… 08/11 17:52
→ mirican: 目前也還在評議中心。重大傷病的保險真的要小心.... 08/11 17:52
推 waakye: 直接評議了吧。 賠的這麼不乾脆 08/11 18:04
→ max70937: 不知道這個例子是不是跟110年評字第001116號有相似之處? 08/11 18:19
→ max70937: 此例子評議中心似乎也不認為符合重大傷病認定 08/11 18:21
→ nunu617: 這篇評議今天也有看過 08/11 18:48
→ nunu617: 問過相關專業人士,評議中心都是偏袒在保險公司 08/11 18:48
→ nunu617: 可能需要到民事訴訟了 08/11 18:48
→ hunchisin: 如果你的病歷跟評議相關案例類似而被評議不成立就直接 08/11 20:01
→ hunchisin: 找律師訴訟吧 08/11 20:01
推 yesnoKEN: 就算評議判該賠,但申請理賠的金額 08/11 20:07
→ yesnoKEN: 已經超過保險公司應接受的一定額度 08/11 20:07
→ yesnoKEN: (120萬),保險公司一樣可以不認帳~ 08/11 20:07
→ yesnoKEN: 看來需要訴訟的機率很高啊…… 08/11 20:07
→ hunchisin: 超過120萬,評議贏了保險公司也不一定接受 08/11 20:08
推 snowoffish: 直接走評議中心,用理賠條款去講,真他媽噁心 08/11 22:09
→ snowoffish: 評議中心不一定偏袒保險公司,我自己走過蠻保護消費 08/11 22:16
→ snowoffish: 者的 08/11 22:16
→ nunu617: 我的狀況非常像這篇,重鬱併發很多症狀 08/11 22:19
→ nunu617: 走評議還是會走,不過可能會往訴訟去走,朋友建議等拿到 08/11 22:19
→ nunu617: 正式文函 08/11 22:19
→ nunu617: 會先找媒體記者跟找立委。 08/11 22:19
→ nunu617: 謝謝大家 08/11 22:19
→ snowoffish: 如果沒急需用錢跟他慢慢拖,反正遲延年息有10% 08/11 22:19
推 hunchisin: 不然就一張保單一張保單申訴? 不要一次整捆評議或申訴 08/11 22:40
→ zivking: 評議並沒有先例拘束問題 08/11 22:54
→ zivking: 而且評議有公平合理原則適用,麻煩不要拿別人評議來主張 08/11 22:55
→ zivking: 給付 08/11 22:55
→ awei181: 未依板規三、8.依循文章分類標題,請於2023/08/13 18:00 08/11 23:24
→ awei181: 前更正,逾期違者刪文。 08/11 23:24
推 wishling: 評議才是正確管道不是嗎?為什麼是先找媒體和立委? 08/11 23:32
推 attila125: 評議有用?比擲筊還沒用的東西 08/13 23:37
推 zivking: 一定金額內評議評議超有用的 08/13 23:47
推 niko0501: 先走評議 08/14 10:53
推 snowoffish: 說評議沒用的可以舉例一下?我以前爬文也是看到吉祥 08/14 13:21
→ snowoffish: 物這類形容詞,但我自己走評議很快就處理好,金額也 08/14 13:21
→ snowoffish: 有7位數 08/14 1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