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Insurance
本次公告修正板規內容及執行方式如下: 一、新增板規四、保險板管理相關說明及五、相關站規宣導 二、另修正板規二、發文格式1.[險種]說明,將火險、旅平險、車險等相關內容,改以 [討論]標題發文諮詢。 三、自即日起,因板規三、8.違反規定者,經板主於推文告知需於第二日18:00前更正( 例7月1日板主推文告知,需於7月3日18:00前更正),逾期仍未更正者,即依板規公 告後刪文。屢犯者除外,依現行板規公告後處分。 四、同篇文章違反多項板規者,從一重處,依現行板規公告後處分。 上述新增規定,於公告、增列板規後施行,以符合違規行為法定原則。 新增板規「四、保險板管理相關說明」如下: 四、保險板管理相關說明 1.以上板規在特別情況下由板主決定增減罰則。 2.板規不足之處以及未定事項由板主依當時情況處理(水桶7日或刪文、刪除推文), 並另行公告。 3.本板因禁止自刪,如需刪文可將標題分類改為刪文或告知板主。如無重大違規或無推 文紀錄者,板主將協助刪文不做處分(不另行公告)。 4.簽名檔視為內文,簽名檔違反規定,依上述板規處分。個人暱稱亦同。 5.如對違規處理、板規或公告事項有意見,請先以站內信與板主討論、溝通,如一週內 未獲得任何回應,或不服板主裁決,可依程序至組務板申訴。欲討論、建議板規或看 板不足之處,可於板上發文討論板務。 6.除板主可以逕行依看板狀況調整板規之外,板友亦可依循下列方式發起連署、舉辦投 票要求修改板規: (1)發起人需註冊滿一年以上,登入次數超過200次,於本板有效文章超過10篇。 (2)發起人需先將連署內容以站內信的方式寄送給板主進行審理,如一週內未獲得任何 回應,或不服板主退件緣由,可依程序至組務板申訴。 (3)連署內容必須包含:欲修改之板規原文、修改後之板規原文、具體修改原因及優劣 分析。   (4)板主審理通過後應將連署內容公告並置底七天,如該連署公告於七日內取得符合連 署資格之帳號推文滿40個以上,則舉辦投票交由板友決定是否修改板規,未獲得40 推以上之連署文無效。 (5)推文連署資格: A、註冊滿250天以上,文章數100以上。    B、每個帳號限推文乙次。   C、如證實以分身帳號連署,主帳號及分身帳號皆視為無效意見,並均以鬧板行為 處分。 (6)為維持看板功能,限制每兩個月僅能進行一次板規修訂連署及投票。     連署無效之議題及類似議題,半年內不得再次提出連署。 新增板規「五、相關站規宣導」內容如下: 五、相關站規宣導 (一)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 │ 文章代碼(AID): #1ae6UHmx (Insurance) [ptt.cc] [公告] 批踢踢BBS站使用者違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88233873.A.C3B.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二)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 │ 文章代碼(AID): #1QIkX6w4 (Insurance) [ptt.cc] [公告]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2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D_Multi/M.1514858566.A.E84.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莫忘初衷,永不妥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9.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nsurance/M.1689953304.A.38F.html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7/22/2023 13:20:19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7/22/2023 13:21:08 ※ 編輯: awei181 (1.34.89.91 臺灣), 07/22/2023 13: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