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1.轉錄網址︰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EKgGSjPP3idYw8Md/ 2.轉錄來源︰ ※ 推特/FB 須為 FB人物名稱、FB粉絲團名稱 ※ ※ 轉錄社論請附上完整標題 ※ 沈政男臉書 3.轉錄內容︰ ※ 請完整轉載原文 請勿修改內文與刪減 ※ 【京華城改建案當然沒有違法 柯文哲不可能弄懂法律細節:都市計畫法位階高於土地使用 分區管制條例 京華城改建案因不適用土管條例而走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 適用土管條例目前 僅兩案且以代金為之 走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尚有另外一案】 民眾黨提出京華城改建案適用法律說明,遭藍綠議員批評,問題是後者根本也沒有搞清楚相 關法條。 藍綠議員最愛講的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簡稱土管條例,他們認為:為什麼京華 城案不走相關法條,可見違法! 是這樣:可見他們沒有把都委會的相關會議記錄看清楚,其實從監察院,一直到北檢與羈押 庭、高院抗告法官也都沒有看清楚。上頭一條一條寫得很清楚,京華城改建案就是不適用土 管條例的容積獎勵,最主要是,基地已經開挖八十一趴,超過規定的七十趴,若要重新開挖 會有安全疑慮;再來,因為航空管制,若依土管條例申請,只能蓋出超矮超小的可憐建築, 對都市發展無益;還有,至今台北市只有兩案走土管條例的容積獎勵,而且是以代金方式為 之,也就是繳錢換取,對都市發展也沒有幫助。 這樣,清楚吧! 就因走土管條例不可行,於是改走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土管條例怎麼來的?依據都市計畫 法而訂定,而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直接從母法出來,法律位階當然高於土管條例。 綠營議員就說,有其他案子使用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 可見你沒看都委會紀錄。京華城改建案是第二案,先前已有一案使用了,位在信義區;當然 計畫內容不盡相同,但精神就是自訂細部計畫,突破通土管條例的原則性限制,比如採用增 額容積等。 至於藍綠議員都提到的,台北市都市計畫法自治條例二十五條,說是「市政府才能自提細部 計畫,而京華城改建案是商人提出」,顯然犯了邏輯上的錯誤:既然市政府可以提出細部計 畫,為什麼不能由商人自提,藉由審核來間接提出?不管誰提,最後審核還是台北市政府, 二十五條的含意就是都市計畫除了通盤計畫,也可因地制宜,更改細部計畫,這是很簡單的 道理。 高雄市都市計畫施行細則就講得很清楚,容積獎勵(或增額容積)有好幾種方式,除了三十 年以上建築改建,也有捷運站五百公尺內的都市計畫。第二十四條之五:大眾捷運場站、鐵 路地下化車站為中心,半徑五百公尺範圍內地區,經循都市計畫程序劃定者,得申請增額容 積,申請上限不得超過原法定容積之百分之三十(高於獎勵容積的百分之二十上限),並應 提送都設會審議。 民眾黨引用台灣省的版本,沒有捷運站這一項,於是綠營議員與糊塗律師網紅就說,「那法 條只適用三十年以上老建築,京華城沒有蓋那麼久!」根本沒有了解立法精神。 然而,民眾黨說,「全國的都市計畫,有二十趴的容積獎勵上限」,當然是正確的,只是適 用的地方法條不完全相同,偏偏台北市在這方面沒有訂出施行細則,只有都市計畫施行自治 條例,而且沒有訂定容積獎勵上限,因此台北市都委會說,「準用督更條例」。 這樣,有看懂嗎?如果沒有,事情那麼多的柯市長,如何弄清楚?當然是交給底下的專業人 員來辦理。 柯市長的意思是,這案子已經弄了三十年,商人覺得被市府霸凌,而且反覆陳情,於是下條 子看看團隊人員能否有其他辦法來處理,而不是要你違法圖利。 京華城案的癥結,就在於三十年前人家捐了三成土地,台北市府給了六七八趴容積率,後來 生意不好,想要改建,採用六七八趴容積率,你不允許,只好告到行政法院,結果一審判商 人敗訴,於是反覆陳情。那個行政法院官司還沒定讞,商人還可以上訴,但透過陳情,跟台 北市政府一起想到了都市計畫法二十四條的走法,避開土管條例,於是有了現在的京華城改 建案。後來的方案是二十趴容積獎勵,算起來總容積率接近六七八趴,再加上商人花錢買的 轉移容積,才有八四〇趴總容積率。 京華城改建案蓋好以後,樓地板面積就是三十年前那樣,只是原本是蓋百貨公司,現在改成 了蓋商辦。 你說,生意不好,是商人的事!是啊,過去三十年就這樣放給它爛,但柯市長不願意,於是 惹上了官司。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沈大老分析京華城案,引用都市計畫法24條表示京華城的容積獎勵本來就是合法的。 只是因為台北市沒有訂立施行細則,所以都委會才會準用都更條例。 嗯,他要不要看看自己在說什麼? 還說商人與北市府一起想到引用都市計畫法24條避開土管條例咧。 他是不是在指控北市官商勾結啊? 再來 根據內政部的 <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審議原則> 八 依第七點訂定之容積率,不得逾越都市計畫法省 (市) 施行細則或土 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之規定,且不得違反主要計畫有關使用強度之指 導規定。 你要怎麼繞過土管法啊? ※ 「Live」、「新聞」、「轉錄」、「舊聞」及 轉錄他方內容之文章 每日發文數總上限為3篇,自刪與板主刪除,同樣計入額度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95.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6545214.A.FCF.html
lbowlbow: 柯粉腦中的平行世界的台北市1.163.251.161 09/17 11:54
oscarwu3041: 精神科版林士峰39.15.0.26 09/17 11:54
CavendishJr: 精神科跨界法律界XD 27.53.245.23 09/17 11:54
kterry01: 要取代嘉義藥師的地位了?1.162.237.176 09/1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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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KingCold: 我是一個精神病醫師 我的專門領域是 115.43.29.141 09/17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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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nkGrass: 這群XX到底還要侮辱台灣人智商到什麼101.12.16.243 09/17 11:55
Chricey: 苦瓜胜肽副作用 112.252.206.96 09/17 11:55
PunkGrass: 程度才肯罷休啊101.12.16.243 09/17 11:55
lbowlbow: 蘇一峰跳船了,換一個精神科的上場1.163.251.161 09/17 11:56
shiriri: 智障老頭 真的神經病發作 210.242.76.227 09/17 11:57
Kroner: 蔓越莓功效 112.290.206.54 09/17 11:57
WeGoYuSheng: 麻煩去找蘇偉碩診斷一下啦223.137.152.227 09/17 11:58
e0936276915: 神經科醫師說沒有違法101.9.194.158 09/17 11:59
alex2009: 他的說詞裡面一堆漏洞 都委會一堆委員223.141.183.130 09/17 11:59
Kroner: 益生菌推薦dcard 112.237.206.100 09/17 11:59
alex2009: 反對意見 都發局長林洲民反對意見 他都223.141.183.130 09/17 11:59
alex2009: 視而不見 他是把別人都當成是笨蛋嗎223.141.183.130 09/17 11:59
※ 編輯: Pietro (101.10.95.211 臺灣), 09/17/2024 12:01:21
kilof: 感謝信心加持越關越大尾 118.232.64.49 09/17 12:02
Chricey: 維他命d的功效 112.223.206.53 09/17 12:02
chewie: 不是啊 商人自提細部計畫 不代表政府可以 101.10.114.196 09/17 12:02
chewie: 准許沒有法源依據的容積獎勵啊XD 一般自提 101.10.114.196 09/17 12:02
chewie: 細部計畫都是以同市同土管分區的容積率為 101.10.114.196 09/17 12:02
Kroner: b12 112.289.206.140 09/17 12:02
chewie: 上限吧XD 101.10.114.196 09/17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