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 引述《alwang (暱稱回來吧)》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TVBS : 2.記者署名: : 張貴翔 : 3.完整新聞標題: : 根據監視器與行車紀錄器影像,當時貨車左轉時速度不慢,肇事的35歲林姓男子供稱,當 : 下他有看婦人,但反應不及才會撞上,林男並無酒駕情事,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928739 : 6.備註: : 這是不是A柱的鍋 司機說有看到婦人才撞她 : 也不是超速是反應不及 正式來說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及保持安全距離 這內行的吧 如果說沒看到, 那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肯定肇責不少 如果說有看到 只要舉證當下根本無法閃避 有可能對貨車司機較有利 所以這種講法是不是有被教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25.94.21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52206047.A.139.html
zaonoort: 走在人行道就是要注意了 北部人知道嗎 101.8.225.51 07/11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