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 法官認為,事發時間剛好是下班時段,該路段人、車眾多,阿隆為了禮讓行人暫停2次,難認符合道交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之「非遇突發狀況,在車道中暫停」,也沒有造成往來人、車危險之故意或過失,最終認定原處分有違誤,裁定撤銷。 我有一次要走過馬路 我這邊是綠燈 同向車子要右轉 我突然跨出去 但右轉車子很快 他一看到我走出去 車子就突然停下來 然後他就被他後面那台車子撞了 請問 這是誰的問題?? 我摸摸鼻子就快步離開現場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21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2613652.A.1A6.html
comparable: A柱 223.137.218.9 08/02 23:48
YOLULIN1985: A柱 36.236.194.152 08/02 23:48
good11126: 安全距離 111.83.174.8 08/02 23:53
coffee112: 有人騎機車 讓路人 被後面追撞飛出去..218.164.130.248 08/02 23:54
Kroner: gaba 112.271.206.108 08/02 23:54
Mian1997: 追撞一律全責 61.64.146.41 08/02 23:54
yulis: 撞他屁股那台的問題111.242.106.178 08/02 23:55
Mian1997: 轉彎處自己要小心啊,現在有路人條款後 61.64.146.41 08/02 23:57
Kroner: 苦瓜胜肽 112.294.206.143 08/02 23:57
Mian1997: 面的車子看不到前面都是死角很容易就發 61.64.146.41 08/02 23:57
Mian1997: 生追撞事故 61.64.146.41 08/02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