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o012 : 殺人與XX致死的差別是有無殺人犯意 因此如果檢察官 03/14 12:23
→ o012 : 偵結認為保姆有殺人犯意也可以殺人罪起訴 03/14 12:23
→ o012 : 媒體說最高就無期其實是不正確的 03/14 12:24
→ o012 : 這也意料是未來法院攻防的重點 03/14 12:25
→ Ponsali : 恩~虐殺 無論有沒有殺人犯意,都很可怕 03/14 12:26
推 rainbownd : 覺得虐待致死比直接殺人可怕多了 應該要重刑才合理 03/14 12:41
→ snowtoya : 因為你對照錯法條了,應該要拿傷害致死的法條去比 03/14 12:44
→ snowtoya : 對,一般傷害致死刑度是七年~無期徒刑 03/14 12:44
→ snowtoya : 虐兒致死是十年~無期徒刑,還是有差別的 03/14 12:44
推 Kroner : click 03/14 13:39
補
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
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編輯: Ponsali (114.39.212.5 臺灣), 03/14/2024 12:48:34
→ Ponsali : 我覺得有故意虐待、傷害而導致死亡,比直接殺人可怕 03/14 12:53
→ Ponsali : 。 03/14 12:53
→ snowtoya : 另外其實以前有犯罪心理學家做過長期研究,發現那 03/14 12:54
→ snowtoya : 些犯下超過半數重罪的慢性犯罪人,是完全不怕刑罰 03/14 12:54
→ snowtoya : 的,再怎麼調整刑度都不會影響他們犯罪的意願,重罰 03/14 12:54
→ snowtoya : 只能讓民眾覺得解氣,但很難對降低犯罪率有什麼實 03/14 12:54
→ snowtoya : 質成效。我這樣說不是反對重罰,只是要說明這是無 03/14 12:54
→ snowtoya : 效的方式 03/14 12:54
推 Chricey : 蔓越莓益生菌推薦 03/14 13:45→ snowtoya : 事實上之前修法重罰酒駕,也沒有改變酒駕致死傷的 03/14 13:00
→ snowtoya : 問題(應該說酒駕致死傷本來就逐年降低,108年的修 03/14 13:00
→ snowtoya : 法並沒有因此大幅降低酒駕致死傷率),但一般人可 03/14 13:00
→ snowtoya : 能覺得修了重罰好棒棒然後就不關心了,直到下一次出 03/14 13:00
→ snowtoya : 嚴重酒駕車禍,再繼續喊要罰更重 03/14 13:00
推 Kusari : 但重罰可以最大限度讓這些犯罪者遠離無辜的目標 03/14 13:02
→ snowtoya : 樓上說的就是我講的那個研究最後結論啊—讓這些慢 03/14 13:05
→ snowtoya : 性犯罪人永久與世隔絕,我對這沒有意見,問題是這只 03/14 13:05
推 Chricey : 葉黃素品牌推薦 03/14 13:51→ snowtoya : 能防止再犯,沒辦法處理新犯(例如本案的保姆), 03/14 13:05
→ snowtoya : 所以還是會繼續有這類事情發生 03/14 13:05
→ snowtoya : 法律能做的其實很有限,因為它只對「不敢違法」的人 03/14 13:11
→ snowtoya : 有嚇阻作用,問題是大部分會犯這種可怕罪的人,本 03/14 13:11
→ snowtoya : 身就不屬於「不敢違法」的族群 03/14 13:11
噓 a910n242 : 空心菜被ai換臉馬上修法?虐童近年每年幾乎都有,你 03/14 13:17
→ a910n242 : 有看到空心菜急著修法嗎? 03/14 13:17
→ Ponsali : 重刑無法阻止罪犯,但或許可以讓受害者和社會的負面03/14 13:19
推 Chricey : 魚油推薦 03/14 13:59→ Ponsali : 情緒有一個出口吧03/14 13:19
推 jauruyu : 什麼叫刑罰不會影響犯罪意願 這社會真是反了 不就03/14 13:21
→ jauruyu : 是因為這些人犯罪情形嚴重才需要隔離更久或永久隔03/14 13:21
→ jauruyu : 離嗎03/14 13:21
→ jauruyu : 怎麼不乾脆去問問罪犯 欸 要怎麼罰你們才不敢犯罪03/14 13:21
→ jauruyu : 啊?03/14 13:21
推 midorikuma : 若沒用,那美國為何還這樣判呢?03/14 13:21
推 Chricey : 益生菌比較 03/14 14:00→ midorikuma : ml03/14 13:21
→ jauruyu : 說什麼幹洨話03/14 13:21
→ midorikuma : 抱歉連結斷掉QQ03/14 13:23
→ snowtoya : 你講的是所謂「應報理論」,我對這個也沒有意見,03/14 13:23
→ snowtoya : 我講的一直是重罰對「預防犯罪」沒有用03/14 13:23
→ snowtoya : 如果重罰了這些犯罪,大家覺得真是太棒了看到他被03/14 13:27
→ snowtoya : 關/判死就是爽,那也ok啊,可是我們無法因而期待下03/14 13:27
→ snowtoya : 次不會再發生同樣的事,這是不可能的,犯罪心理學已03/14 13:27
推 Chricey : 維生素D 03/14 14:13→ snowtoya : 經做過很多研究了03/14 13:27
推 windcity : 虐兒致死應以殺人罪起訴!這樣子虐待一個一歲多的03/14 13:30
→ windcity : 幼兒怎麼可能不會死?03/14 13:30
→ snowtoya : 刑罰的目的本來就有很多種,應報理論是一種,矯治是03/14 13:31
→ snowtoya : 一種,預防犯罪也是一種,請先想想你要的結果是什03/14 13:31
→ snowtoya : 麼,再看看你支持的方法能否達到這個效果,基本上「03/14 13:31
→ snowtoya : 重罰」只適用於第一個 03/14 13:3
那篇研究說 重罰無法防止罪犯
有其他的研究佐證嗎?適用於臺灣的風土民情嗎?
推 sakuraplay : 我覺得不懂為什麼重罰跟預防不能一起做?一邊重罰一03/14 13:37
推 Chricey : 魚油評比 03/14 14:39※ 編輯: Ponsali (114.39.212.5 臺灣), 03/14/2024 13:43:20
→ sakuraplay : 邊研議預防的方法不是很好嗎 03/14 13:37
推 jauruyu : 心理學跟玄學沒兩樣 根本無法預測誰會不會犯罪 路 03/14 13:38
→ jauruyu : 西法效應就證實 人在不受監督的情況下 平常在正常 03/14 13:38
→ jauruyu : 的人都會失控 法律的制定就是要符合比例原則 以及 03/14 13:38
→ jauruyu : 矯正社會亂象 這篇就在討論刑責的合理與否 阿妳在 03/14 13:38
→ jauruyu : 那邊講那個毫無論證的東西打高空 03/14 13:38
→ windcity : 重罰還有一個用途是隔離社會,不然像之前的判例關 03/14 13:39
→ windcity : 個幾年就出來,不是還有可能繼續殘害他人? 03/14 13:39
推 Chricey : 魚油比較 03/14 15:04→ snowtoya : 沒有不行啊,我說的是「靠重罰來預防犯罪」沒有用 03/14 13:39
→ snowtoya : 不好意思喔,我講的是歷經19年的長期犯罪心理學研究 03/14 13:42
→ snowtoya : 結論,要質疑前麻煩也先去做個10年研究吧03/14 13:42
→ snowtoya : 我一直都是支持「讓慢性犯罪人永久與世隔離」啊,這03/14 13:43
→ snowtoya : 個研究的結論也是這樣03/14 13:43
感覺這個研究很難複製,或許修法之後,
法學專業的人可以做個對照研究。
※ 編輯: Ponsali (114.39.212.5 臺灣), 03/14/2024 13:46:59
→ yaokut : 雪大意思應該是就那些研究「會害怕罪責的,不會因為 03/14 13:45
→ yaokut : 關三年跟關十年的差異,就覺得被關三年無所謂。對於 03/14 13:45
→ yaokut : 罪責無所謂的,不會因為關十年,就不會做。」 03/14 13:45
推 Chricey : click 03/14 15:22→ snowtoya : 我前面已經講過不止一次了,我不是反對重罰,而是 03/14 13:46
→ snowtoya : 希望大家不要對重罰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 03/14 13:46
→ snowtoya : 如果你瞭解到這點(重罰沒有用)還是覺得應該要重罰 03/14 13:47
→ snowtoya : ,我完全沒有意見 03/14 13:47
※ 編輯: Ponsali (114.39.212.5 臺灣), 03/14/2024 13:49:01
※ 編輯: Ponsali (114.39.212.5 臺灣), 03/14/2024 13:51:24
推 lasofa : 可是關3年可以確定三年內無法再犯,關十年就可以確 03/14 13:50
→ lasofa : 定10年內無法再犯,這一樣可以減少犯案啊。 03/14 13:51
推 jauruyu : 罰則就是一個比例原則問題而已 參上預防犯罪本來就 03/14 13:51
→ jauruyu : 沒意義 這叫張飛打岳飛 如果有預防效果全部刑期後 03/14 13:51
推 Chricey : 魚油品牌推薦 03/14 16:40→ jauruyu : 面加個0就好 03/14 13:51
→ yaokut : 預防的是這個人再次犯罪,但實際上,下一個犯罪者還 03/14 13:52
→ yaokut : 是照就犯案的意思吧? 03/14 13:52
推 lasofa : 就雙管齊下啊,犯罪有新犯跟再犯,用重行減少再犯, 03/14 13:55
→ lasofa : 至於對治新犯可以再想想有什麼辦法。y 03/14 13:56
→ lasofa : 應該說對於預防新犯比較準確。 03/14 13:56
→ yaokut : 應該沒什麼能「預防」新罪犯,頂多就是「降低」已犯 03/14 13:59
→ yaokut : 罪者的再犯而已。 03/14 13:59
推 Kroner : 維生素D3 03/14 17:23推 snowtoya : 對啊,這個研究的結論看起來就是只要把這些佔社會上 03/14 13:59
→ snowtoya : 極少數人口的重罪犯都關起來,社會就能少一半以上 03/14 13:59
→ snowtoya : 的重罪,所以我個人支持讓這些人與世隔絕(甚至包括 03/14 13:59
→ snowtoya : 死刑),問題是在這些人第一次作案前,我們是無法預 03/14 13:59
→ snowtoya : 防的,我要講的就這些,也沒有說不能重罰,不知道 03/14 13:59
→ snowtoya : 有人在激動什麼耶@@ 03/14 13:59
→ yaokut : 目前可能有效的預防再犯就是拉長刑期,直接關久一點 03/14 14:00
→ yaokut : (?) 03/14 14:00
推 Chricey : 益生菌怎麼吃 03/14 18:02→ hank12332 : 拉長刑期或是加重,對那些人來說沒什麼用 03/14 14:02
→ hank12332 : 而且監獄根本不夠關,也沒人願意監獄蓋在自己家附近 03/14 14:04
→ hank12332 : 酒駕在加重刑罰這地方都已經示範給你們看了 03/14 14:05
推 smartsnake : 推,刑期加重多少有嚇阻作用 03/14 14:07
→ snowtoya : 也不用等什麼修法呀,我前面就說了,事實證明酒駕 03/14 14:10
→ snowtoya : 修法並無助於降低酒駕致死傷 03/14 14:10
→ snowtoya : (補充說明,自100年起酒駕致死傷人口本來就是逐年 03/14 14:13
→ snowtoya : 下降,而108年的修法,並沒有改變下降幅度) 03/14 14:13
推 Kroner : 維生素D3 03/14 18:18推 Samurai : 重罰可以讓犯罪的人受到應有的懲罰,這樣就夠了, 03/14 14:15
→ Samurai : 跟能不能預防犯罪不衝突 03/14 14:15
推 bird1314 : 法律不是「你覺得」怎樣就是真理。 03/14 14:23
→ Ponsali : 既然有罰則,且同意調高,要調高多少怎樣才能合乎比 03/14 14:35
→ Ponsali : 例原則? 03/14 14:35
推 philfeel978 : 有人提預防與罰則並行,但請記得社會資源有限。法 03/14 14:39
→ philfeel978 : 案要排要一二三讀,要滿足一時情緒或是盡力找出各 03/14 14:39
→ philfeel978 : 單位溝通合作的途徑以利預防、我認為兩者是有優先 03/14 14:39
推 Kroner : 瑪卡比較 03/14 18:39→ philfeel978 : 度差別的。雖然看了北市首長受訪態度也是覺得後者 03/14 14:39
→ philfeel978 : 難如登天...先造謠院長沒道歉再說。 03/14 14:39
→ Ponsali : 遇到事情不找戰犯,找系統因素。例如衞福部沒有啟動 03/14 14:45
→ Ponsali : 檢討機制,那麼地方可以設立一個規範,只要符合,就 03/14 14:45
→ Ponsali : 自行啟動機制。 03/14 14:45
推 condenza : 能重罰讓這些人和社會隔絕久一點 03/14 15:03
→ wowohoh : 我也覺得重罰跟預防不衝突,兩個可並行 03/14 15:04
→ condenza : 光是這一點也很有意義了 03/14 15:04
推 Chricey : 魚油評比 03/14 18:57推 hooniya : 終身監禁或死刑 03/14 15:20
→ hooniya : 可以讓原犯罪者無法出獄再犯 03/14 15:20
→ hooniya : 少一個算一個 這也算預防犯罪吧 03/14 15:20
→ hooniya : 例如這個虐嬰的 十年後出獄了能幹嘛呢 03/14 15:22
→ hooniya : 改名 回本行 繼續虐 反正幼童不會說話 03/14 15:22
→ hooniya : 反正總會有家長不會查資料 03/14 15:22
→ hooniya : 總會有親友打包票幫忙介紹 03/14 15:22
→ hooniya : 下次小心一點 不要弄死就好 03/14 15:22
推 Chricey : 益生菌功效 03/14 19:04推 max8568 : 推 03/14 15:23
→ Ponsali : 關於酒駕刑法提高,酒駕事件沒有下降:是重罰不能嚇 03/14 15:29
→ Ponsali : 阻犯罪,還是罰不夠重以致不能嚇阻犯罪? 03/14 15:29
→ Ponsali : 刑責不夠高,也會發生私刑,或者受害者情緒找不到出 03/14 15:29
→ Ponsali : 口(例如嘉義殺警案的父親)。 03/14 15:29
推 Lolira : 虐殺兒童應該比一般殺人判更重才對 03/14 16:08
推 babyred : 前提是美國的研究適合台灣 03/14 16:32
推 Kaho : 殺人罪最重沒問題,你查126條比虐待犯人還輕才有趣 03/14 16:40
推 Chricey : 維他命D品牌推薦 03/14 19:15→ Kaho : 看起來snow大是有唸過犯罪預防的,其他討論比較像 03/14 16:42
→ Kaho : 打高空,基本上判5/10年有嚇阻力,但10/15其實沒差 03/14 16:43
推 kirhun76 : 心裡變態不會因為重罰而不敢虐童,但提高刑罰不得假 03/14 16:43
→ kirhun76 : 釋可以讓他們和幼童隔絕減少下一個受害者出現的機會 03/14 16:43
→ Kaho : 他在那個情境下還會去查法條嗎?我是真心希望加強社 03/14 16:45
→ Kaho : 工訪視等前端的支持力量,出事了後面都是洩憤而已 03/14 16:46
推 jackieh : 加重刑責到了某個程度,的確不是嚇阻,重點是隔絕 03/14 16:54
推 ru899 : 不覺得其他討論是打高空。 03/14 17:23
推 Kroner : 魚油比較 03/14 19:30推 o012 : 殺人是10年以上 虐殺兒童要更重最好是無期起跳 但沒 03/14 17:38
→ o012 : 有定期刑的量刑會限縮法官的裁量權 而且實務上虐殺 03/14 17:38
→ o012 : 的有罪判決本來就會從重量刑了 03/14 17:38
推 o012 : 例如一刀殺判12年 先凌虐一番再殺常判15年以上 長 03/14 17:39
→ o012 : 期限制自由凌辱再殺又會更重 03/14 17:39
推 smartsnake : 不重罰難道還讓她繼續荼毒別的小孩? 03/14 18:01
→ smartsnake : 另外,我不認為那對保母姐妹不怕重罰,不會被處罰輕 03/14 18:02
→ smartsnake : 才是她們犯案的動機之一 03/14 18:02
推 Kroner : click 03/14 19:38→ yaokut : 那對姊妹犯案前,查過刑期,或諮詢過律師?@@a 03/14 18:07
推 kitten631 : 不怕重罰,出來還可能再犯,那隔離這些人不就很有 03/14 18:08
→ kitten631 : 意義 03/14 18:08
→ norikko : 樓樓上那種講法就好像他們是決定好要付上坐好幾年牢 03/14 18:08
→ norikko : 的代價才去犯案的…囧 03/14 18:08
→ norikko : 是指s,不是y大 03/14 18:09
推 ru899 : 樓上妳怎麼知道不是呢? 03/14 18:12
→ snowtoya : 所以我支持視個案情況重判+不得假釋,避免這些人出 03/14 18:18
推 Chricey : 瑪卡推薦 03/14 19:44→ snowtoya : 來禍害他人,但修法又是另外一個層次了 03/14 18:18
推 ru899 : 那其實就是法官自由心證的意思了,也等於沒改變任何 03/14 18:28
→ ru899 : 現況的意思了。 03/14 18:28
→ ru899 : 至於不得假釋,好像還是得修法才可以達到 以現行刑 03/14 18:30
→ ru899 : 法規定 這種虐童致死案子是完全可以假釋的。 03/14 18:30
→ snowtoya : 我本來就不認為有修法加重刑度的必要啊,以本案來 03/14 18:39
→ snowtoya : 說,輕則十年到無期徒刑,重了還有機會用殺人罪判( 03/14 18:39
→ snowtoya : 最高死刑),我不知道繼續修法加重的意義在哪 03/14 18:39
推 Kroner : 葉黃素推薦 03/14 19:54→ Ponsali : 那妨害兒童發育,刑期六個月以上,不會太輕嗎? 03/14 18:50
推 Kaho : 台灣沒有真的無期徒刑,而且也不可能通過,監獄被 03/14 18:51
→ Kaho : 煙毒詐欺塞爆了 03/14 18:51
→ callmyname : 那對保母挑那個小孩就是因為覺得可以不被發現逃過 03/14 18:54
→ callmyname : 刑罰 刑罰當然有嚇阻的功用 03/14 18:54
推 jackieh : 以本案來說,如果是10年我個人無法接受;加重刑責 03/14 18:57
→ jackieh : 就是讓虐兒致死的最低罰則變重,而不是因為誰的自 03/14 18:57
→ jackieh : 由心證 03/14 18:57
推 Chricey : click 03/14 19:56→ Ponsali : 不用特意去看法條,法律輕判是社會普遍認知。 03/14 18:58
→ snowtoya : 妨害幼兒身心發展要看程度,沒有例子前我不好評斷, 03/14 19:02
→ snowtoya : 但我剛有稍微查了一下近年的判決,有件媽媽一時情 03/14 19:02
→ snowtoya : 緒失控,用手捏、衣架打小孩判6個月(非長期施虐) 03/14 19:02
→ snowtoya : 我覺得還算合理,另一個老師虐兒判3年也差不多 03/14 19:02
推 Kaho : 務實一點我覺得可以完備兒少法或強制社工案量比、沒 03/14 19:02
→ Kaho : 補足就關機構 03/14 19:02
→ Ponsali : 菸毒詐欺犯塞爆監獄又是另一層次了。司法議題都是環 03/14 19:04
推 Chricey : 葉黃素比較 03/14 20:04→ Ponsali : 環相扣。 03/14 19:04
→ snowtoya : 話說回來,這個案子後續高機率會由國民法官來判, 03/14 19:04
→ snowtoya : 我覺得應該不用先預設會碰到恐龍法官什麼的 03/14 19:04
→ snowtoya : 最低刑度是底線,又不是只能判這樣,不然妨害幼童 03/14 19:08
→ snowtoya : 最低刑度5年好了,你讓上面那位一時衝動的媽媽去坐 03/14 19:08
→ snowtoya : 牢,她的孩子怎麼辦? 03/14 19:08
推 Kaho : 就算有死刑也不會是這案,劉金龍都沒有了,這保姆沒 03/14 19:15
→ Kaho : 案底之前顧得也好再哭一下絕對不可能死刑 03/14 19:15
推 Kroner : 益生菌品牌 03/14 20:06推 jackieh : 就算是死刑,也不會執行吧 03/14 19:28
推 cears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成年 03/14 19:29
→ cears : 人教唆、幫助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與之共同實施 03/14 19:29
→ cears : 犯罪或故意對其犯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03/14 19:29
→ cears : 對兒童故意犯罪是有加重其刑的規定的 03/14 19:29
→ cears : 「凌虐」的定義依刑法第10條第7款,「稱凌虐者,謂 03/14 19:30
→ cears : 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違反人 03/14 19:30
→ cears : 道之方法,對他人施以凌辱虐待行為。」,第286條的 03/14 19:30
推 Chricey : 益生菌品牌 03/14 20:10→ cears : 行為方式也不限於「凌虐」,還包含各種「他法」, 03/14 19:30
→ cears : 而且實務上解釋也不是結果犯,也就是不須發生傷害 03/14 19:30
→ cears : 結果,只要有「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的 03/14 19:30
→ cears : 行為就可以,因應個案適用法定刑有低度刑不是不合 03/14 19:30
→ cears : 理的 03/14 19:30
→ snowtoya : 以本案為例,保姆的心存僥倖在「小孩沒有依靠,自己 03/14 19:37
→ snowtoya : 施虐不會被發現」,那麼想要預防這件事發生,該做 03/14 19:38
→ snowtoya : 的當然是讓保姆覺得「小孩有依靠,如果隨便虐待會被 03/14 19:38
推 Kroner : DHA 03/14 20:15→ snowtoya : 發現」啊,不然她既然都覺得不會被發現了,判10年 03/14 19:38
→ snowtoya : 還是20年有差嗎?為了個案跑去修法加重最低刑度完 03/14 19:38
→ snowtoya : 全是緣木求魚,還會造成更多混亂 03/14 19:38
→ snowtoya : 最高最低刑度的設計就是要把大部分可能會發生的情況 03/14 19:40
→ snowtoya : 都要考慮進去,不能隨便喊價 03/14 19:40
→ Ponsali : 哭一下賣個慘就可以得到最低刑度,也是普遍認知,有 03/14 19:43
→ Ponsali : 點自由心證。 03/14 19:43
→ snowtoya : 哭一下就有最低刑度又是哪個案子,可以開示一下嗎? 03/14 19:44
推 Kroner : click 03/14 20:17→ snowtoya : 還是自己幻想出來的? 03/14 19:44
→ Ponsali : 上面推文有提到“哭一下就不會死刑”、跟另外的推文 03/14 19:52
→ Ponsali : 有提到自由心證這個詞。 03/14 19:52
→ Ponsali : 我更正一下,哭一下賣慘就可以降低刑度。 03/14 19:52
→ Ponsali : 不過我也很好奇究竟如何才能判無期徒刑。 03/14 19:52
推 MosDonalds : 都是聽說聽說聽說 03/14 19:54
→ MosDonalds : 聽板友說 不然就聽媒體說 03/14 19:54
→ MosDonalds : 自由心證也不是法官爽怎樣就怎樣 03/14 19:54
推 Kroner : 魚油評比 03/14 20:20→ MosDonalds : 明明高中公民就教過自由心證的內涵是倫理法則跟經 03/14 19:54
→ MosDonalds : 驗法則 03/14 19:54
→ MosDonalds : *論理法則 03/14 19:55
→ snowtoya : 所以就是人云亦云,毫無根據 03/14 19:55
→ Ponsali : 或許是“不相信法官會判很高的刑度”,所以把最低刑 03/14 19:55
→ Ponsali : 度提高,是很直觀的解決方式。 03/14 19:55
→ snowtoya : 真的很心累欸,我好好講理論說研究,還特別跑去翻判 03/14 19:56
→ snowtoya : 決,結果反駁我的都是憑感覺跟自己幻想 03/14 19:56
推 Chricey : 葉黃素推薦 03/14 20:31→ snowtoya : 所以結論是要因為你個人(或一群人?)的幻想去修法 03/14 19:57
→ snowtoya : 嗎?好喔,那我懂了 03/14 19:57
→ MosDonalds : 我當然不是說法官判的都是100分 03/14 20:03
→ MosDonalds : 我這學科是從大學開始,就會聽到教授罵某些白痴判 03/14 20:03
→ MosDonalds : 決 03/14 20:03
→ MosDonalds : 但「聽推文說哭一下就死刑」就來討論 03/14 20:03
→ MosDonalds : 真的把從業人員跟願意看判決討論的人當白痴捏 03/14 20:03
推 nanaling : 推這篇認真整理, 也推snow大的好心 03/14 20:04
推 Chricey : click 03/14 21:02→ nanaling : 可惜很多人根本就只是想洩憤而已根本沒在看, 或是 03/14 20:05
→ nanaling : 看了也看不懂全用腦補的 03/14 20:05
→ yaokut : 離題好奇問一下「輕判跟哭一下,就降低刑期」是看到 03/14 20:05
→ yaokut : 判決書,還是從記者撰寫的新聞得知? 03/14 20:05
→ nanaling : 全部都在憑自己的感覺想像法律運作 03/14 20:06
→ snowtoya : 爛法官真的很多,我完全同意,像我遇過最扯的是三審 03/14 20:06
→ snowtoya : 法官的判決書裡完全忘記寫判決理由(攤手),但是 03/14 20:06
→ snowtoya : 看到一堆人因為自己的錯誤幻想就想去修法,真的覺得 03/14 20:06
推 Chricey : click 03/14 22:19→ snowtoya : 很可怕 03/14 20:06
→ nanaling : 加重刑度那面有用那又回到乾脆一律死刑不是嗎? 喊 03/14 20:07
→ nanaling : 爽的而已 03/14 20:07
→ nanaling : 一堆人連殺人罪都搞不清楚,老是覺得把人弄死了=殺 03/14 20:08
→ nanaling : 人罪 03/14 20:08
推 stephanie920: 慢慢虐待和一槍斃命哪個痛比較久,所以全民才會暴 03/14 20:10
→ stephanie920: 怒希望保姆也被這樣折磨看看啊!!! 03/14 20:10
→ MosDonalds : 原po 很勇於討論 我覺得很棒 03/14 20:10
推 Kroner: 維他命D功效 03/15 01:56→ MosDonalds : 建議你去看林山田的刑罰學 03/14 20:10
→ MosDonalds : 雖然照我跟這類人接觸的經驗 03/14 20:10
→ MosDonalds : 100個只有1個願意去讀專業書籍和研究討論 03/14 20:10
→ MosDonalds : 只是喜歡在網路上當鍵盤刑罰學家 03/14 20:10
→ MosDonalds : (不是針對原po 03/14 20:11
推 nanaling : 我也很希望人渣都去死沒錯,但討論修法不能只是靠 03/14 20:13
→ nanaling : 比較民眾生氣程度。 03/14 20:13
→ snowtoya : 我覺得可以先從一些犯罪學的書看起啦,有些寫得蠻 03/14 20:15
推 Kroner : 瑪卡品牌推薦 03/15 09:59→ snowtoya : 有趣的,像我前面說的同生群研究也是犯罪學書看來 03/14 20:15
→ snowtoya : 的,林山田可能有點硬,看兩頁就睡著XD 03/14 20:15
→ MosDonalds : 前一篇大家說唯一死刑 03/14 20:16
→ MosDonalds : 我有推許春金 犯罪學 那本還不錯 (我不是犯防科系 03/14 20:16
→ MosDonalds : 只是選修) 03/14 20:16
→ snowtoya : 然後就會發現刑罰能做的真的很有限,最後決定不期 03/14 20:17
→ snowtoya : 不待不受傷害 03/14 20:17
→ MosDonalds : *前幾篇 03/14 20:17
推 Chricey : 益生菌怎麼吃 03/15 10:15→ MosDonalds : 大家都來看犯罪學啦 許那本真的不錯 03/14 20:17
→ MosDonalds : 全彩又很多圖表 03/14 20:17
→ snowtoya : 我也是看許教授那本www 03/14 20:18
推 chechao : 我說推文具有法律高深素養背景的人,你提出來的理論 03/14 20:19
→ chechao : 或查資料查出來的判決blabla之類的,好像都可以寫一 03/14 20:19
→ chechao : 篇博士論文囉~也不是說在酸啦。前面也有推文說了‘ 03/14 20:19
→ chechao : ’懲處‘’跟‘’預防‘’在我們一般具備淺薄法律知 03/14 20:20
→ chechao : 識的小小老百姓是認為可以分別討論跟進行的。既然在 03/14 20:20
推 Kroner : 葉黃素品牌推薦 03/15 10:17→ chechao : 這2個目標為前提之下,是不是就“厲害”的法律人來 03/14 20:20
→ chechao : 盡可能的幫我們解決。什麼你說達不到?那麻煩可以找 03/14 20:20
→ chechao : 更厲害的人來嗎? 03/14 20:20
→ yaokut : 預防犯罪是偏心理學相關吧 @@a 03/14 20:24
→ snowtoya : 我刑法很爛啊,工作以後就很少用了,隨便一個法律系 03/14 20:31
→ snowtoya : 大一學生都能吊打我吧?但只是拜託大家不要靠想像要 03/14 20:31
→ snowtoya : 求修法,應該不需要什麼高深的法律知識。至於本案 03/14 20:31
→ snowtoya : 的根本解法,上面已經提過了,只是即便做好做滿了也 03/14 20:31
推 Kroner : 瑪卡推薦 03/15 10:17→ snowtoya : 不可能杜絕所有犯罪,因為社會上就是有一群不怕任 03/14 20:31
→ snowtoya : 何刑罰的人,刑罰要是真的這麼有用,人類文明都幾千 03/14 20:31
→ snowtoya : 年了怎麼還天天有人犯罪? 03/14 20:31
推 chechao : 誰說要杜絕犯罪?你說的?隔壁鄰居說的?還是? 03/14 20:39
→ snowtoya : 我就想啊,但我知道做不到,也不會期待有人能做到 03/14 20:42
→ snowtoya : 倒是看起來有不少人覺得重罰就可以遏止犯罪 03/14 20:43
→ yaokut : 第一篇不就認為提高刑法,能達到嚇阻作用? 03/14 20:52
推 g5864158 : 原來重罰沒用呢,那通通無罪好了,大家說好不好哇 03/14 21:02
推 Kroner : 瑪卡推薦 03/15 10:26→ MosDonalds : 哇 有些人也是很會滑坡ㄝ 廢除刑法滑起來 03/14 21:07
推 ert73201 : 雪大的意思明明講得很清楚,他不是反對重罰,而是 03/14 21:30
→ ert73201 : 期待「重罰可以有效嚇阻不犯罪」這件事是不切實際 03/14 21:30
→ ert73201 : 的,重罰的目的是在於隔絕人群,避免下一個受害者出 03/14 21:30
→ ert73201 : 現 03/14 21:30
→ Ponsali : 滑坡也還好啦…就討論一下極端狀況。 03/14 22:08
→ Ponsali : 反方:乾脆一律死刑。正方:乾脆一律無罪。 03/14 22:08
整理一下意見:兩方用不同顏色
加重刑期無法阻赫重刑犯
加重刑期可以隔絕重刑犯
加重刑期無法預防新犯
加重刑期可以降低再犯(也有人提出還是可以適度阻止新犯,
路西法效應:人在不受監督下,正常人也會失控)
加重刑期無法預防犯罪
應報理論:藉由刑法明文規定犯罪行為的懲處,對於做出侵犯法益的犯罪行為人,
給予適當且應有的刑責,以伸張正義。
監獄不夠,社會資源有限
預防和罰則並行
非長期施虐,判6個月有合理性為了個案加重最低刑度,會造成混亂
最高跟最低刑度就是要把絕大部分狀況考慮進去
法律輕判是與自由心證是大眾的認知(至少是這篇文章作者的認知)
本案輕則十年,重則殺人罪判(有無殺人意圖)
虐兒致死比殺人可怕,應加重罰則 (兒虐無須再分辨殺人意圖)
-------------------------------------
不得假釋這點,比較沒有爭議
※ 編輯: Ponsali (111.242.29.208 臺灣), 03/14/2024 23:01:09
推 ESCAPEFROM : 推snow大 03/14 22:19
推 Chricey : 益生菌怎麼吃 03/15 10:35推 tingtingya : 一定要加重刑責!!害人一輩子毀了,害了一個家庭,03/14 22:23
→ tingtingya : 怎能不重罪03/14 22:23
※ 編輯: Ponsali (111.242.29.208 臺灣), 03/14/2024 23:26:13
※ 編輯: Ponsali (111.242.29.208 臺灣), 03/14/2024 23:44:44
推 Blue6 : 台灣就犯罪天堂03/14 23:43
推 hhua : 雪大明明就寫得很清楚了,一堆人還在跳針03/15 00:19
推 anniekinki : 某犯人名言:在台灣殺一兩個人不會怎樣03/15 00:19
推 dormice : 推03/15 00:21
推 youvegotamai: 如果要預防的話,法律大概都不是最好的解方,必須投03/15 01:56
→ youvegotamai: 下資源去蒐集這一類犯罪的危險因子,而且這也只是一03/15 01:56
推 Kroner : 益生菌推薦 03/15 10:39→ youvegotamai: 個可能性而已,用想當然爾的想像去期待可以預防犯罪03/15 01:56
→ youvegotamai: 是不切實際的,但我也同意應報還是很重要,但就只是03/15 01:56
→ youvegotamai: 解氣而已03/15 01:56
推 inlo : 推,目前刑度看了直搖頭03/15 06:27
→ yaokut : 兩方分類的部分,好詭異 @@a03/15 08:36
→ Ponsali : 呃…我盡力了03/15 09:49
關於妨礙兒童發育最低刑期6個月,
我可以理解,畢竟每個案件樣態不同。
至於重殘和致死,我還是保持加重刑期的意見~
大部分民眾雖然非法學專業,但這種共感,
其實也是促進改變的動力 (無論結果如何),
還蠻珍貴的。
※ 編輯: Ponsali (42.77.158.67 臺灣), 03/15/2024 09:56:39
→ yaokut : 一開始的觀點明明是:「用加重刑期嚇阻犯罪」,才會 03/15 09:59
→ yaokut : 出現有人說明「加重刑期無法阻赫新罪犯,但刑期重可 03/15 09:59
推 Chricey : D3功效 03/15 10:41→ yaokut : 以隔絕罪犯」。 03/15 09:59
推 nanaling : 路西法效應那邊也很怪,監督和處罰是不同的事情怎 03/15 10:02
→ nanaling : 麼會插在這裡 03/15 10:03
→ yaokut : 按照認同加重刑期無法嚇阻新犯罪者的人的回應來講, 03/15 10:15
→ yaokut : 並沒反對預防!有人提醒社會資源有限的情況,想像結 03/15 10:15
→ yaokut : 果不一定如預期。且也有人提出如果是此案件,是要著 03/15 10:15
→ yaokut : 重在不讓犯罪者認為孩子沒依靠,才有可能預防吧! 03/15 10:15
→ chechao : 就說這只是稍微整理一下不同說法,說奇怪的,可以主 03/15 10:15
推 Kroner : 高菌數益生菌推薦 03/15 10:45→ chechao : 動重新整理一下嗎?不然只在推文說奇怪,或在推文說 03/15 10:15
→ chechao : 怎麼插在那裡?意見那麼多很難辦,請熱心人士“主動 03/15 10:15
→ chechao : ”覺得應該怎麼統整,麻煩整理一下,萬分感謝 03/15 10:15
→ ty1111 : 要蒐集犯罪因子做什麼呢 這個案子就是破了很多洞的 03/15 10:17
→ ty1111 : 乳酪疊在一起造成的 有虐童前科的保母為什麼會跟兒 03/15 10:17
→ ty1111 : 福簽約呢 兒福社工有善盡探訪工作嗎 為什麼出養過程 03/15 10:17
→ ty1111 : 間不準幼兒親友探視呢 社會局社工探訪重點除了檢視 03/15 10:17
→ ty1111 : 保母環境外 有沒有更多指標評估幼童身心狀況 幼兒專 03/15 10:17
推 Chricey : 瑪卡推薦 03/15 10:49→ ty1111 : 責醫師計畫對這種沒戶口 沒監護人(外婆把小孩交給新 03/15 10:17
→ yaokut : 不就在整理了嗎?急什麼?提出即使加重,也不一定能 03/15 10:17
→ ty1111 : 北市政府 新北市政府把小孩交給兒福 兒福交給保母 03/15 10:17
→ yaokut : 達成想像中的效果,卻搞得像是對立面,又是為什麼呢 03/15 10:17
→ yaokut : ? 03/15 10:17
→ ty1111 : 抱歉我不知道監護人是誰)的小孩 是否有無法監控的 03/15 10:17
→ ty1111 : 困難呢 國家對出養中間過程的嬰幼兒 是否該成立專 03/15 10:17
→ ty1111 : 屬托兒所照顧呢 對我來說 這才是對減少下一個受害 03/15 10:17
推 Chricey : EPA 03/15 10:52→ ty1111 : 者產生的檢討 嚴刑是拿來安慰受傷大人的廉價手段 03/15 10:17
→ yaokut : 嚴刑是拿來安慰受傷大人的廉價手段+1 03/15 10:18
推 yaokut : 是不能提出實際跟想像不同的事實嗎?@@a 03/15 10:21
→ ty1111 : 先說我對嚴刑沒意見 再廉價還是有安慰作用的 像我也 03/15 10:25
→ ty1111 : 很愛吃泡麵 但如果社會能量真的那麼大 卻以這麼廉 03/15 10:25
→ ty1111 : 價的形式結束 覺得有點可惜(政客可能會很高興能偷懶 03/15 10:25
→ ty1111 : 吧) 03/15 10:25
→ yaokut : 對,要趕快說明對加重刑期沒意見,不然又要被酸 XD 03/15 10:26
推 Chricey : 益生菌品牌 03/15 11:04推 unique951753: 支持:用同等虐待的方式,來對待施虐者。 03/15 10:29
→ unique951753: 不然真的很對不起那些長期被虐的孩子。他們都是社 03/15 10:29
→ unique951753: 會上最弱勢,又無法清楚表達的人。 03/15 10:29
推 chechao : to ty1111,本文不只針對法條,下面就有提出跟你類 03/15 10:31
→ chechao : 似的觀點。這是後來推文變成要不要嚴刑的風向 03/15 10:31
推 yaokut : 所以這篇推文有人認為「不需要」嚴刑?XD 03/15 10:34
→ ty1111 : 虐童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我舉雙手贊成 這個我不會沒意 03/15 10:35
→ ty1111 : 見還會去連署 抱歉我很難安慰只有這樣的嚴刑才可能 03/15 10:35
推 Chricey : click 03/15 11:09→ ty1111 : 消一點氣(但上面寫的一大堆還是希望政客該做) 03/15 10:35
→ chechao : 推文大部分都在討論嚴刑啊?有在討論本文下面改善制 03/15 10:38
→ chechao : 度嗎? 03/15 10:38
→ ty1111 : 人家奶奶是把小孩交到政府的手上 你政府也該負點責 03/15 10:38
→ ty1111 : 任吧(如果目前權責不清楚 那就請立法弄清楚 可以嗎) 03/15 10:38
→ norikko : 目前確實有機構型的安置場所喔,就是大家熟知的育幼 03/15 10:39
→ norikko : 院,但機構通常照護比低,一般而言小孩尤其嬰幼兒能 03/15 10:39
→ norikko : 在照護比高的家庭環境成長會比較好,所以能進到寄養 03/15 10:39
推 Kroner : 魚油評比 03/15 11:12→ snowtoya : 明明包括我在內很多人都講了,預防是要事先監督不是 03/15 10:39
→ norikko : 家庭或保母系統才是優先,排不到才會進機構。又或者 03/15 10:39
→ norikko : 身心有特殊狀況的孩子,可能不適合進到民間的寄養家 03/15 10:39
→ norikko : 庭,才會進機構。 03/15 10:39
→ snowtoya : 事後重判,還在那媒人討論改善制度 03/15 10:40
→ snowtoya : 沒人* 03/15 10:40
推 yaokut : 你講的是要不要嚴刑,我問的是誰說不需要?@@a 03/15 10:41
→ snowtoya : 我支持本案重判但不認同現行刑度太低需要修正,以本 03/15 10:41
推 Chricey : 葉黃素品牌推薦 03/15 11:14→ yaokut : 底下也有人提出如何改善,以及改善的面向,神隱了? 03/15 10:42
→ snowtoya : 案為例,輕則10年~無期徒刑,以殺人罪來判最重還有 03/15 10:42
→ snowtoya : 死刑,我不懂再加重是要加到哪去 03/15 10:42
→ yaokut : 不一定需要修法跟不必嚴刑不同,很難理解嗎? 03/15 10:43
→ snowtoya : 我很不想滑坡但連這刑度都不滿意的話,是要修法修成 03/15 10:45
→ snowtoya : 只能判無期徒刑跟死刑嗎? 03/15 10:45
→ chechao : 果然是行內人。知道每個法條的“字”都要很精準。“ 03/15 10:45
→ chechao : 字”不精準就容易被抓到,以及有其解釋空間。 03/15 10:45
推 Chricey : click 03/15 11:28→ norikko : 目前在轉傳的連署就是在提倡這個沒錯,應該不算滑坡 03/15 10:46
→ snowtoya : 不要把亂扣帽子美化成用字不精準好嗎(翻白眼) 03/15 10:47
→ yaokut : 到底是在跟誰講話?XD 03/15 10:47
→ ty1111 : 我寫的是專屬的幼托 兩歲以下的 03/15 10:48
→ yaokut : 單次事件:衣架打小孩,關五年。接受嗎?XD 03/15 10:48
→ chechao : 我只說大部分,可沒說沒人呦 03/15 10:48
→ norikko : 機構有收容兩歲以下的啊 03/15 10:48
→ ty1111 : 不是育幼院 03/15 10:49
推 Kroner : 魚油評比 03/15 12:24→ norikko : 機構裡面兩歲以下適用的也是跟兩歲以上不同的照護比 03/15 10:49
→ yaokut : 所以有在討論事實啊 XD 只會答非所問跟扣帽子,就不 03/15 10:49
→ yaokut : 要來糟蹋這篇,及願意討論的人了。 03/15 10:49
→ norikko : t大是不是以為育幼院是收容棄嬰那種@@ 03/15 10:50
→ ty1111 : 那就增加照護比不要去私人處所更能監督吧 03/15 10:50
→ ty1111 : 不是 03/15 10:51
→ ty1111 : 因為你說育幼院照護比低我才會以為他是混班 03/15 10:52
→ norikko : 同意真的要提升照護比,機構的照護比真的會讓人覺得 03/15 10:52
推 Kroner : click 03/15 12:43→ norikko : 照護人員跟小孩還有一口氣應該就不錯了 03/15 10:52
推 yaokut : *所以有在討論改善制度是事實啊 XD 你要指出誰認為 03/15 10:52
→ yaokut : 不需要嚴刑了嗎? 03/15 10:52
→ ty1111 : 不過提升育幼院照護比要花錢錢 不廉價 還是修法嚴刑 03/15 11:04
→ ty1111 : 不花錢 既能安慰大眾 還能幫提出修法的委員搏得關 03/15 11:04
→ ty1111 : 心兒少的美名 這個划算 03/15 11:04
→ chechao : 要不要“嚴”刑。我可以解釋這個“嚴”是動詞嗎?“ 03/15 11:04
→ chechao : 嚴刑”合起來看是名詞,要不要“嚴刑”就是會問誰說 03/15 11:04
推 Chricey : 蔓越莓益生菌 03/15 13:26→ chechao : 不需要。要不要“嚴”刑,也就是加重現在的刑罰,推 03/15 11:04
→ chechao : 文不是在討論要不要“嚴”嗎? 03/15 11:04
推 yaokut : 呃 好厲害的凹法 請繼續 XD 03/15 11:07
→ snowtoya : 就算把嚴當動詞,也不會是加重刑罰,而是要不要重罰 03/15 11:08
→ snowtoya : 吧,要凹成這樣真的是..XDD 03/15 11:08
→ yaokut : 那你有看到覺得奇怪的人在你詢問(酸)以前,「已經 03/15 11:09
→ yaokut : 」「主動」回應認為這樣分類很詭異的點了嗎?希望有 03/15 11:09
→ yaokut : XD 03/15 11:09
推 Chricey : EPA 03/15 13:28推 nanaling : 我認同上面育幼院/機構的討論。 不過弱勢兒很多需要 03/15 11:11
→ nanaling : 更穩定的環境和更多的關注,所以一更更像家庭的保 03/15 11:11
→ nanaling : 母環境對很多孩子還是需要的。一樣的理由我也不贊 03/15 11:11
→ nanaling : 成別篇有人提到的日夜保母輪班 03/15 11:11
→ yaokut : 所以才說他厲害啊!嚴的動詞有兩種解釋:畏懼跟尊崇 03/15 11:11
→ yaokut : 、尊敬。現在凹成「加重」刑責?自創國語字典的解釋 03/15 11:11
→ yaokut : ,也是一絕! 03/15 11:11
→ snowtoya : 忽然有種前幾天我跟我媽在談公事,我兒子拿著他的玩 03/15 11:12
推 Kroner : 瑪卡比較 03/15 14:40→ snowtoya : 具筆電亂入,說要跟我們一起工作的既視感 03/15 11:12
→ yaokut : 就算嚴是形容詞,頂多套用「厲害的、猛烈的或嚴厲」 03/15 11:14
→ yaokut : 的解釋,所以夠會凹!XD 03/15 11:14
推 nanaling : 然後機構要做到理想還要個地區廣設,因為也要考慮 03/15 11:14
→ nanaling : 到原生家庭探視。如果一個家庭都在屏東卻只有在台北 03/15 11:14
→ nanaling : 有機構要他們千里迢迢才能探視又有很多問題。 就是 03/15 11:14
→ nanaling : 弱勢家庭了才會走到這步,長途跋涉去探視難度非常 03/15 11:14
→ nanaling : 高 03/15 11:14
推 Kroner : 維生素D3 03/15 23:08推 nanaling : 我們就事論事,現在說要加重人是加重最低刑度沒錯吧 03/15 11:18
→ nanaling : ? 但發條例下去是要適用所有情況的喔! 請問一個無 03/15 11:18
→ nanaling : 後援的單親家長,照顧一個重度障礙癱瘓的小孩到11 03/15 11:18
→ nanaling : 歲身心崩潰決定把小孩勒死然後自殺失敗。 請問多重 03/15 11:18
→ nanaling : 的刑罰起跳合理? 03/15 11:18
推 yaokut : 光是更穩定的環境和更多的關注,就很有難度,不確定 03/15 11:28
→ yaokut : 育幼院的流動率高不高?但一般幼兒園老師流動率就很 03/15 11:28
→ yaokut : 高,若是要輪班或假日班,應該會更高 QQ 03/15 11:28
→ norikko : 目前機構也存在人力短缺的問題,所以想用一樣的待遇 03/15 12:15
→ norikko : 招到更多人是不可能的,就是可能要補齊兩倍的人力需 03/15 12:15
→ norikko : 要四倍的人事費用之類的 想想還真是修修法讓人民爽 03/15 12:15
→ norikko : 比較快(?) 03/15 12:15
推 yaokut : 剛剛看到一篇文章有提到在安置機構,三年就可以稱為 03/15 12:22
→ yaokut : 資深人員了。突然覺得光是穩定,就很有難度,你說的 03/15 12:22
→ yaokut : 欠缺人力也有看到一篇可供參考! 03/15 12:22
→ yaokut : 耗的行業,願意繼續待著的都是神人(合掌) 03/15 12:24
→ norikko : 嫌惡設施這點,確實在本板前幾天的相關討論也有人提 03/15 12:28
→ norikko : 到。(嘆 03/15 12:28
推 yaokut : 送去機構,能不能有好結果,也是碰運氣!2017年 3 03/15 12:43
→ yaokut : 月南投某安置機構就爆發暴力管教跟集體性侵事件。還 03/15 12:43
→ yaokut : 看到剛剛一個生輔員說早上上班,晚上22:30下班,雖 03/15 12:43
→ yaokut : 然內文是正向分享文,但看到工時都嚇傻了!高工時又 03/15 12:43
→ yaokut : 內耗,要有好品質,要有過人毅力! 03/15 12:43
→ yaokut : 當然年齡層不同,不確定他以後的可能性也不同? 03/15 12:49
→ snowtoya : 政府拖欠費用真的很不行耶,看到火就上來了 03/15 12:53
→ snowtoya : 之前一個業界大佬跟我說政府經常這樣搞,最後就是劣 03/15 12:53
→ snowtoya : 幣逐良幣,好的承攬商之類根本不想接政府的案子,因 03/15 12:54
→ snowtoya : 為經常被刁難+欠款 03/15 12:54
→ ty1111 : 會提到機構是因為前陣子本版討論到裝設監視器的問題 03/15 13:26
→ ty1111 : 比起自家 在公設機構幼童生活區裝設監視器可能會 03/15 13:26
→ ty1111 : 比較沒有疑義 還有機構不會防虐 但應該不至於像此 03/15 13:26
→ ty1111 : 例高強度虐了三個月至死才被發現 另外探視 光是此 03/15 13:26
→ ty1111 : 例幼童親友不能去保母家探視我就覺得很奇怪了(這也 03/15 13:26
→ ty1111 : 是我覺得外婆不是監護人的點 監護人應該還是能探視 03/15 13:26
→ ty1111 : 吧) 不知道目前出養的探視規定如何?不能探視的話 03/15 13:26
→ ty1111 : 應該也不會有太遠的問題。03/15 13:26
推 yaokut : 看到後來覺得沒有地方可以防止這種事情絕對部落發生03/15 13:28
→ yaokut : ,除非...機器人照顧(來亂的)03/15 13:28
推 nanaling : 我覺得就像托嬰保母各有好處, 機構和中途家庭並存03/15 13:28
→ nanaling : 有其必要性03/15 13:28
→ yaokut : 每個機構都有存在的必要性,若要讓孩子們更有希望,03/15 13:43
→ yaokut : 可能就是要往提高機構人員的穩定度跟福利,及降低內03/15 13:43
→ yaokut : 耗著手。但看到某家徵才標榜2年超過400小時的情感與03/15 13:43
→ yaokut : 專業支持,反推回去思考為何有這項目,突然覺得...03/15 13:43
→ ty1111 : 機器人照顧不知為何讓我想起鐵絲猴媽媽的實驗 照顧03/15 14:34
→ ty1111 : 寶寶的機器人可能要做個柔軟毛絨絨外皮才可以(離題)03/15 14:34
→ yaokut : 外面包覆做一層柔軟的觸感,感覺很可以!(離題)03/15 14:40
→ plokmi : 分享王薇君粉專,大家可以關注後續遊行活動03/15 17:24
感謝分享,他多年關注兒虐,一定有許多想法。
果然在他的臉書找到去年分享的公共政策平台連署
分享一下
https://pse.is/5psbtw
機關回應提到的112/05-06辦公聽會的兒童托育服務法草
推 Reddin : 推分享法條 原來刑法第 286 條致死 罪這麼低03/15 22:53
→ djww7 : 病態保母臉書也支持死刑喔03/15 23:08
※ 編輯: Ponsali (114.39.213.108 臺灣), 03/16/2024 00:47:57
針對為什麼當下沒有啟動兒虐檢討機制
黃立委的臉書有提及https://pse.is/5psd7u
案,似乎還躺在某個角落
推 Reddin : 推分享法條 原來刑法第 286 條致死 罪這麼低03/15 22:53
→ djww7 : 病態保母臉書也支持死刑喔03/15 23:08
※ 編輯: Ponsali (114.39.213.108 臺灣), 03/16/2024 00:47:57
※ 編輯: Ponsali (114.39.213.108 臺灣), 03/16/2024 01:44:52
推 seesky82321 : 用死刑成全她 03/16 09: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