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almia: 罰則寫在民用航空發裡面不是嗎12/29 11:48
求問條號, 或引來引去的方法.
推 s850711s: 影片中都說是機長的決定了12/29 12:00
一來,這是記者的講法,
二來,如果真是機長的決定,delay 是機長造成的不是嗎?
把其他乘客連帶處罰的概念。
推 Loveis5566: 「告知」12/29 12:01
對, 我就是在講這個,
記得美國法很強調這個: 只有告知, 沒了。
→ s850711s: 民用航空法第2條第1款、第3款、第10款、第45條定有明文12/29 12:01
→ s850711s: ,是航空器在飛航中,機長為負責人,固得為一切緊急處 12/29 12:01
推 Chricey: UC2是天然成分嗎?還是有添加物啊? 12/29 16:30→ s850711s: 置,惟此稱「飛航」,乃指「航空器之起飛、航行、降落12/29 12:01
→ s850711s: 及起飛前降落後所需在航空站、飛行場之滑行」而言12/29 12:01
→ s850711s: 這樣可以嗎12/29 12:02
第2條都只是名詞定義而已哦,
沒有應為、不得為等等的規定。
※ 編輯: ahodes (49.216.223.70 臺灣), 12/29/2023 12:06:01
推 s850711s: 不是記者寫的喔 台視新聞中乘客自己說是機長的決定12/29 12:18
推 Kroner: 關節痛按摩有效嗎? 12/29 16:49→ s850711s: 再者機長就是有權做「緊急處置」啊 你可以抱怨他拖到整12/29 12:18
→ s850711s: 架班機 也可以說他鑽牛角尖 但他用”安全”的名義就是12/29 12:18
→ s850711s: 完全站得住腳12/29 12:18
推 s850711s: 另外如果你要說美國的話 美國也很重視”應有的權力” 12/29 12:24
推 Chricey: 關節痛就老人病 12/29 16:53→ s850711s: 既然我國的法條都賦予機長緊急處置的權力了 那我認為機12/29 12:24
→ s850711s: 長以安全為由使用也沒什麼不對啊12/29 12:24
那我換個問法:
其實這種情形,即使座艙長跟前艙二位機師講了,
機長/二位機師 仍然可以決定繼續滑行、繼續起飛, 沒錯吧?!
※ 編輯: ahodes (49.216.223.70 臺灣), 12/29/2023 12:26:10
推 s850711s: 以理論上來說應該是可行的 但還是以機長當下的判斷為主12/29 12:30
→ s850711s: 小弟也不是機師 只是去查了一些相關法條給你看而已 如12/29 12:30
推 Chricey: 關節痛有沒有辦法完全根治啊?UC2聽起來像萬靈丹 12/29 17:03→ s850711s: 果板上有機師可以解答的話會比較準確12/29 12:30
我一開始的動機, 是想說如果今天機長決定繼續起飛,
然後被找了麻煩, 要怎麼保護這位機長.. 結果我發現繼續起飛完全站得住腳。
然後不懂為何這個新聞為何是新聞。
→ kcut: 建議你去看瘋狂機長詹姆士的直播影片,他有講過12/29 12:39
推 Astronomy: 讀法條要先看對象是誰,07-02A依據01-01A 41條之1第二12/29 12:41
→ Astronomy: 項而來,罰則則在112條,但這個是規定的對象不是乘客12/29 12:41
推 Kroner: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2/29 17:14→ Astronomy: ,航空公司告知但乘客不接受,航空公司可以依運送條款12/29 12:41
→ Astronomy: 反制,客人如果認為有爭議那可以依01-01A 47條找民航12/29 12:41
→ Astronomy: 局當協調人,同時也能依該條透過航警請客人下機,客人12/29 12:41
感謝分享!
其實我一開始就認定應該頂多是運送條款、屬於契約的權義而已,
所以我先去華航和長榮的官網找了一下, 沒找到,
不知目前的條款內容是??
這條條文我沒想到過, 但這有程序前提:「乘客於調處時」。
如果台灣民航局還沒開始調處,甚至連被通知都沒有,
那就無所謂請航驚強制乘客下機。
這個事件,民航局有開始調處?
→ Astronomy: 拒絕下機還有110條之2可以罰客人,當下客人如果抓狂喊12/29 12:41
推 Chricey: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12/29 19:30→ Astronomy: 出有炸彈或是我要對組員怎樣,那也可以用105條罰他…12/29 12:41
這應該是假設性的情形, 但實際上並沒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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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個人認為有更好的做法, 公司是做生意的, 不是和客人吵架的,
就給他一張權義告知單、安全帶綁不綁隨他, 不就好了?!
幹嘛一定要他繫。
我的意思是: 空服也太大驚小怪了吧?
個人也遇過那種小晃一下、安全帶燈亮、空服員就鬼打牆來要求繫安全帶的「騷擾」,
通常我懶得吵、就繫,
但我想確認: 難道我就一定得繫? 不繫又怎樣?
※ 編輯: ahodes (49.216.223.70 臺灣), 12/29/2023 13:42:08
噓 Raptorjet: 所以你不想繫安全帶嗎 你有想過一個亂流出事算誰的12/29 14:00
→ Raptorjet: 你以為你懶得繫 出事不會跟航空公司吵 但多的是刁民會12/29 14:01
→ Raptorjet: 找航空公司吵賠償 航空公司自然會想要所有乘客都繫上12/29 14:02
推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2/29 19:30推 Astronomy: 運送條款直接Google XX航空 運送條款就有;另外,旅客12/29 14:04
→ Astronomy: 不綁自己受傷就算了,但不把自己固定好導致其他客人受12/29 14:04
→ Astronomy: 傷這才是問題,各家運送條款在拒載那邊基本都會提到12/29 14:04
→ Raptorjet: 還說是騷擾哩 你又知道會不會等下晃一個大的 照SOP走還12/29 14:05
推 Kroner: 長時間坐著工作,關節痛越來越嚴重,該怎麼辦?推薦UC2 12/29 19:52→ Raptorjet: 要被你酸是擾民12/29 14:05
→ s850711s: 老實說以你的po文內容完全不像想要保護機長啊 新聞中的12/29 14:25
→ s850711s: 乘客都說了是機長決定的 結果你內容還是在說我不繫又怎12/29 14:25
→ s850711s: 麼樣…12/29 14:25
推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2/29 20:39→ s850711s: 想保護機長就是尊重機長的專業判斷乖乖配合12/29 14:29
→ donkilu: 嚴重的話可以拒載吧12/29 14:50
結果就是: 機長是可以起飛的,
一件沒什麼大不了的事, 被小事化大,還上了新聞。
※ 編輯: ahodes (49.216.223.70 臺灣), 12/29/2023 15:20:38
推 AlainDion: 只能說你要嘛不食人間煙火、要嘛故意找碴12/29 15:40
→ AlainDion: 盡告知義務就可以免責的話,全台服務業都會放煙火慶祝12/29 15:41
推 Kroner: 樓上UC2當糖吃,天天走拿飛 12/29 22:48→ AlainDion: 權益告知單?多得是同意書簽下去再來反悔的好嗎XD 12/29 15:42
我倒是覺得您或是台灣的公司有嚴重的被害妄想?
法令就寫在那裡,也拿給你看了,阿的確就是只有告知義務,
你要說這樣航空公司還不能免責、機長不能免責,
我也是沒辦法
更何況:有出事了嗎?
什麼事都沒發生,就開始在那裡討論免責或不免責,
我也是醉了。
更何況我從頭到尾也是在問依據而已,
我卻只有看到你的猜測、想像、被害妄想,
一個依據都拿不出來,還要被你說是找碴。
要被害妄想我也可以舉例:
今天機長滑回了,因此耽誤了某個商業人士的行程,造成了他的損失,
如果他能舉證,你航空公司要不要賠人家?
如果這個耽誤的行程,是另外一個人的生命身體財產呢?
我知道華航不重視準時這件事情,
但有些公司很重視。
我在重複講一次?除了定型化契約運送條款,還沒有有其他的?
我看是沒有。如果你能提出來,我會非常感謝你。
推 ttnakafzcm: 同意樓上12/29 16:03
※ 編輯: ahodes (49.216.223.70 臺灣), 12/29/2023 16:29:02
推 KomeijiYuki: 台灣媒體多會帶風向你也不是不知道12/29 16:24
推 jtsu5223: 法律沒規定運送條款可是寫的很清楚呢,你覺得沒什麼大12/29 16:30
推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2/30 09:52→ jtsu5223: 不了出事不會跟航空公司吵很好啊,誰知道該名旅客出事12/29 16:30
→ jtsu5223: 了會不會回頭怪空服員沒強制他繫安全帶12/29 16:30
推 AlainDion: 我從頭到尾只針對你認為簽個權“義”告知單就什麼問題12/29 16:49
→ AlainDion: 都不會有。覺得你不食人間煙火而已XD12/29 16:49
推 Kroner: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12/30 11:58→ AlainDion: 權“義”告知單的概念是你自己提出的吧?不知道這是否12/29 16:50
→ AlainDion: 有所本?或者有實際案例是這樣做然後免責的?舉證責任12/29 16:50
→ AlainDion: 請自己收下謝謝12/29 16:50
→ AlainDion: 然後要等到出事了再來討論免不免責與責任歸屬,我倒是12/29 16:53
推 Chricey: 關節痛按摩有效嗎? 12/30 16:12→ AlainDion: 覺得事前被害妄想一點或許還比較好啦12/29 16:53
→ ERA90: 感覺你心中已有定見,只是來這裡找人吵架而已12/29 17:00
推 AlainDion: 啊,再看一次你說空服「大驚小怪」「鬼打牆」來「騷擾12/29 17:03
→ AlainDion: 」你,然後滿口指責別人「猜測」「想像」「被害妄想」12/29 17:03
推 Kroner: 我也有過關節痛的經驗,真的超痛苦的啦!推薦去看醫生,早點處理比較不會拖延變嚴重。 12/30 16:12→ AlainDion: ,這種人我在醫院整天看到,好像不該認真回應哈哈哈12/29 17:03
推 TsukimiyaAyu: 我也支持 空服員有告知你了 你不聽是你家的事情了12/29 17:12
→ TsukimiyaAyu: 當然很多亞洲人都是媽寶 哭寶 又是另一回事12/29 17:13
推 TsukimiyaAyu: 確實不應該乘客北爛 是機組員的責任 且要大家陪葬12/29 17:14
推 Chricey: 我阿嬤說吃豬腳補關節,豬腳吃起來 12/30 16:26我就是想講這個.
而且我知道這是商用飛行執照的必考考題。
→ Diamondstar: 沒看過人家的手冊就憑估狗到的幾條母法在那邊沾沾自12/29 17:45
→ Diamondstar: 喜你也是很好笑12/29 17:45
你知道手冊的限制對象,只有必須念那本手冊的人嗎??
(不包含乘客)
你知道手冊和母法不相符,以母法為準嗎?
(例如航空公司的FOM vs 民用航空法)
不是定見,
我只是為了每次都要重複講這種社會基本常識,覺得非常不耐煩,
不知道就不要回,老是什麼都不懂的回一堆廢話。
※ 編輯: ahodes (49.216.223.70 臺灣), 12/29/2023 18:48:33
※ 編輯: ahodes (49.216.223.70 臺灣), 12/29/2023 18:49:58
噓 FelixKroos: 法盲還嘴硬,台灣鯛的極致表現。 12/29 19:27
→ Diamondstar: 你查了半天也只在母法上看到告知 那手冊規定組員要告 12/29 19:30
推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12/31 16:11→ Diamondstar: 知且確認才能通報客艙準備好這樣叫抵觸母法嗎?手冊 12/29 19:30
→ Diamondstar: 規定機長要收到客艙準備好才能起飛這樣叫抵觸嗎?人 12/29 19:30
→ Diamondstar: 家照手冊做事你就堅持要從乘客的角度看事情在那邊假 12/29 19:30
→ Diamondstar: 會還在那邊說出發點是保護機長 不要笑死人欸 12/29 19:30
推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2/31 16:11噓 manpower001: 不過就是繫安全帶又不是要你的命,是邏輯思考不如小 12/29 19:38
→ manpower001: 孩?你這叫鑽牛角尖 12/29 19:38
推 chenyei: 台灣是法治國家,有爭議本來就得回到法律面解決,不是航12/29 19:52
→ chenyei: 空公司說了算12/29 19:52
推 Chricey: 關節痛就老人病 01/01 04:49
唉唉,是不是!
→ Hartford: 除了免責聲明要不要再來個保證金之類的?如果因為乘客 12/29 20:18
→ Hartford: 不配合導致航空公司與其他乘客的損失全數賠償?又不是 12/29 20:18
→ Hartford: 私人專機配合一下實在沒什麼12/29 20:18
推 TsukimiyaAyu: 今天是安全帶 如果今天換成客人沒開飛航模式12/29 20:39
→ TsukimiyaAyu: 是不是組員也要擔責任12/29 20:40
就是這個。
不過這個情形又牽扯到民航局更落後的規定,
還真的要求一定要開飛航模式,
滑回的話還真的有依據,
但是有經驗的空姐,才不會真的去管這種蠢事。
噓 Faried35: 你不繫安全帶危害的不只是你自己一個人的安全好嗎?你被12/29 22:48
→ Faried35: 亂流晃到亂七八糟到時候撞傷別的乘客最後還是機組人要處12/29 22:48
→ Faried35: 理12/29 22:48
噓 power7: ...12/29 23:39
→ spjay1: 也不一定是安全帶的規定 而是不聽從組員指示的安全疑慮12/29 23:44
這是一個引用法,
但仍然是定型化契約運送條款抵觸AOR第46條。
推 luelue: 沒辦法 盡到告知安全的義務 結果乘客不遵守後萬一發生憾事12/30 09:52
→ luelue: 又回頭去告組員的話 你說這樣算誰的 台灣多的是這種奧客12/30 09:52
→ luelue: 畢竟飛機上也沒有監視器 最後又變成羅生門 12/30 09:52
目前看來,就是的確沒有一定要滑回、不得不滑回的法令依據
機師其實可以滑回,也可以不滑回,
然後他們選擇的滑回,讓所有的乘客延遲兩小時。
※ 編輯: ahodes (101.12.88.210 臺灣), 12/30/2023 10:04:14
推 lucifero: 所以上次星宇曼谷選擇滑回 讓所有乘客延遲7小時 12/30 11:22
→ lucifero: 應該也要發一篇來探討一下有沒有法令依據? 12/30 11:24
推 cgy: 法是最低要求 12/30 11:58
→ mussina27: 原PO問美國法規,要不要去了解一下美國實務上怎麼做呢 12/30 13:37
→ mussina27: ? 12/30 13:37
噓 akira30: 不守規定機長絕對有權利把你趕下飛機甚至你還要賠償 12/30 15:29
推 Raptorjet: 原PO的想法很明顯吧,以前就不喜歡繫安全帶,但是不知 12/30 16:12
→ Raptorjet: 道不繫會如何,於是上網找到幾年前的新聞,詢問版友機 12/30 16:12
→ Raptorjet: 長這樣處置有法源依據嗎,得知沒有法律上的強制性後, 12/30 16:12
→ Raptorjet: 大概想要大家幫他背書,以後他不繫安全帶可以拿出來用 12/30 16:12
→ Raptorjet: ,情勒機長不能耽誤機上100多人的時間 12/30 16:12
推 Astronomy: 航空公司可以依運送條款拒載,理由可以用不綁安全帶可 12/30 16:26
→ Astronomy: 能影響其他乘客或是機組人員,請旅客下機旅客不接受就 12/30 16:26
→ Astronomy: 報民航局跟航警,由航警把旅客”請”下飛機;另外,航 12/30 16:26
→ Astronomy: 空公司的手冊跟民航法衝突?航空公司有一本叫做LOC的 12/30 16:26
→ Astronomy: 文件可不是裝飾品啊,手冊裡面比法規多,不會比法規少 12/30 16:26
→ Astronomy: … 12/30 16:26
推 Danjor: 結論,AOR第20條組員不得違反公司航務手冊...... 12/31 06:08
推 ksdt: 我想每間公司應該大同小異,敝公司手冊寫,機長的職責其中 12/31 16:11
→ ksdt: 之一是確認乘客遵守安全帶指示燈;如果乘客不遵守組員指示 12/31 16:11
→ ksdt: 便成為滋擾乘客;機長有權拒載滋擾乘客;那既然拒載,自然 12/31 16:11
→ ksdt: 只能滑回。另外你提到美國,那美國 14CFR§91.107(a)(3),進 12/31 16:11
→ ksdt: 入美國註冊之民航機之人要在飛機起降、於地面水面移動時, 12/31 16:11
→ ksdt: 將自身固定好。那既然有人違法,身為好公民的機長當然要滑 12/31 16:11
→ ksdt: 回請警察帶走 12/31 16:11
推 Astronomy: 樓上大大,他會說那些都只是航空公司內規,請拿政府頒 01/01 04:49
→ Astronomy: 布的法條出來,不然就是航空公司騷擾我 01/01 04:49